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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党政考核 规范协商程序
昌黎县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中工网讯(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李潇)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约率99.8%,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95%,省级开发区签订率100%……在日前进行的河北省集体合同、民主管理工作调研中,昌黎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参与调研人员的充分肯定。
据介绍,该县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贯彻落实,目前,全县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已经由最初的“树立典型、重在建制”转变到了“全面覆盖、强化规范”上来,全县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经达到540家,覆盖职工46379人。
据了解,该县每年都召开由各乡镇、企业主管局、重点企业党政工领导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各乡镇全部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工作考核目标,承担起工资集体协商法律宣传和有关组织、协调、服务等职责。同时,县劳动关系三方通力协作,由县总工会负责总协调总调度,形成了县、乡、企业三级畅通的工作网络。
据了解,该县工会还统一印制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协议文本样本,实现了“六明确”:明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工资超前增长幅度、明确职工每月工作时间、明确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明确工资发放时间、明确工资协商调整时间,并对协商各环节的关键点提出了统一规范的要求,使签约的540家企业的协商程序和合同文本规范率、劳动部门审批率达到了100%。
为了让“规范模式”落到实处,更具可操作性,该县推出了“一条龙式的辅导”:在进行协商原则、协商构成要素以及协商报审等专项辅导的基础上,全部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配发到每个镇乡、系统工会和重点企业,并对协商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
据悉,该县在2013年工资集体协商的540家签约企业中,工资增幅在5.5%~15%的523家,覆盖职工42797人;增幅16%~20%的17家,覆盖职工35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