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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争议官司审前工会先调解
//www.workercn.cn2014-07-30 07:38:46来源: 京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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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郊日报讯(记者高珊珊)今后,市民如果到二中院打劳动争议官司,可向法院申请市总工会下属的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市总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还将观摩庭审,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完善的劳动争议解决服务。昨天,市二中院与市总工会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合作协议》,二中院也由此成为本市首家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的中级法院。

  按照该协议约定,当二中院接收到劳动争议案件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自愿向二中院申请,或者由二中院选择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为20天。调解员在调解期间,将与法官及时沟通案件情况,可到法院查阅并复制相关卷宗材料等。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将及时制作调解笔录,经市二中院确认后制作调解书;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与一般诉前调解不同的是,负责调解人员均为本市工会系统内正式的专业劳动争议调解员。二中院将定期选任优秀法官对工会调解进行业务指导,提升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双方还将联合开展劳动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等活动。二中院下辖的5个基层法院将陆续与其对应的区县工会组织建立合作,将委托调解中心调解引入民事诉讼程序。

  另据悉,近年来,本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今年上半年,二中院已受理此类案件14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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