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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这是许多基层工会的抱怨。机关化、行政化,这是工会领导机关多年形成的积弊。
搬“文山”、填“会海”,成为大连市总工会重心下移、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突破口。市总工会出台关于会议、文件、活动的管理制度,要求召开会议、组织活动、下发文件一律从简。涉及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的会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该开的会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必须开的要力求简短;会议需区(市)县“一把手”参加的,必须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此举就是要把基层工会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为基层工会自主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钱往下花,是大连市总工会服务基层的又一体现。大连市总工会连年压缩自身经费开支,主席办公会严把预算关、审批关,每年节约10%经费是各个部门和产业工会不可更改的硬指标。同时,用于服务基层和职工的资金却在不断增加。建设“竭诚服务之家”、提高生活困难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救助标准、为环卫工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组建职工“心连心”艺术团、扩大和完善“鹊桥”服务功能、出资36万元组织劳模“红色之旅”、每年出资30万元支持基层“职工书屋”建设……
为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紧缺问题,开始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探索和尝试。上级工会出工资,为乡镇街道工会在社会上公开选聘主席助理,不仅解决了乡镇街道工会人员不足的问题,而且极大增强了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活力。
大连市总工会与市委组织部加强协作,进一步明确了区(市)县总工会主席进同级党委常委或作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人选的意见。全市11个区(市)县有8位主席进同级党委常委,各区(市)县人大、政协常委会中有同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达到80%。
配齐、配强、配全各级工会干部,为工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维权服务帮扶“三位一体”网络体系基本确立,职工诉求代理、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推动全市882家建立工会的规模以上企业、16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发展到145家,职工维权律师志愿者发展到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