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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总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 不开展协商企业将被“约谈”
//www.workercn.cn2014-09-15 07:23:2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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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总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

不开展协商企业将被“约谈”

  中工网讯 (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王敦东)9月至10月,山东省莱芜市总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以进一步促进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成效的“双提升”。

  莱芜市总工会要求,各区、各系统工会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企业所有制形式、规模、用工方式、薪酬标准、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实际,突出要约协商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引导企业和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要约行动,落实要约责任,推进要约行动有序进行。

  同时,围绕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诉求,将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增长(调整)机制等问题列入协商内容。要采取集中要约与重点要约、专项要约相结合,企业要约与区域、行业要约相衔接的方式,统一协调所辖区域、行业、25人以上企业开展要约行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工会主动要约,开展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此外,该市总工会还建立健全了约谈制度,对拒不开展协商或拖延协商的企业,由上级工会主席或上级工会牵头成立约谈小组,约谈企业有关负责人或工会主席,了解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形成“基层工会依法主动要约、上级工会指导监督服务、劳动管理部门执法监察或依法追究”的工作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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