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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违反厂规”为借口被厂方解雇怎么办?
//www.workercn.cn2014-09-11 07:27:3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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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小刘应聘进入深圳一家电子厂打工,入厂第一天,人事部工作员就要求小刘在厂规上签字,被催着匆忙签字后小刘就被带去体检了。之后小刘被分到“换接器”流水线上从事焊锡工作,由于加班长期睡眠不足,小刘工作期间打盹被经理看到,厂方通告给小刘记过一次。后来小刘去找经理理论,因擅闯经理办公室和与经理顶撞又被记过两次。随后,厂方以“三次大过则构成解雇”为由,将小刘解雇。小刘认为厂方违法解雇,找厂方理论,未果。

  知识补充

  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厂规制定和生效过程中的各种陷阱。

  厂规制定过程中:厂规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之前没有得到小刘及其工友的同意。

  厂规生效过程中:小刘在厂规上签字时,没有被允许仔细阅读规定,而是被催促着匆忙签字。

  具体来说,厂规制定过程中的陷阱常有以下情况:一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定,但在大会中只是快速宣读厂规,之后便要求劳动者签字通过。二是厂规条款不合理,如:上班期间不准上厕所;上班迟到记大过一次;罚款等。三是记大过为严重违纪才可能有的处分,处分等级依次应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大过、开除,而不是小事随便就记大过;罚款是行政权力,是政府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罚,一般企业无权罚款。

  厂规生效过程中的陷阱常有以下情况:一是入职时,在劳动者没有阅读厂规和认可厂规的前提下,用人单位逼迫其签字确认。二是用人单位将常规公告在隐蔽的地方,让劳动者不易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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