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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总工会全力推进基层工会活力建设
//www.workercn.cn2014-11-05 13:43:52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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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总工会2014年度“走基层·送文化”活动演出现场 图片由锦州市总提供

  自省总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方案下发后,特别是省总动员会后,锦州市总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落实责任和工作部门,按照省总要求,结合锦州实际,制订了《锦州市总工会基层活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注重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

  锦州市总工会与各县(市)区委、政府签订了《“和谐职工之家”建设责任状》,把该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市总工会还打破常规,建立了直接联系县(市)区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的联系制度,打通了与基层工会联系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派驻以市、县(区)总工会机关干部为主体的活力建设项目指导员,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四方帮助“四管齐下”,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为了发挥国有企业工会的作用,市总工会选派了21家国企和工会工作较好的非公企业,与各县(市)区所属的企业工会结成共建单位。市总工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在主管主席的带领下与共建单位,深入到各县(市)区与参加活力建设工作的企业全面对接,全方位保障了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的开展。

  为了提高各级工会组织对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的认识,锦州市总工会从培训入手,加大对各级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然后各县(市)区总工会都选择1—2家典型单位,组织所属企业观摩会员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全过程,增强实战能力。

   到目前为止,锦州市第一批50家典型单位,已有90%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依法直接选举产生了基层工会主席。市总工会集中指导基层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并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保证年底或明年年初顺利开好职代会,开展“双述双评”。一是指导基层工会建立规范的协商程序。在正式协商之前,开展三级“模拟协商”,既基层工会与上级工会指导员之间的协商,检验基层工会所提要求是否能达到协商的效果;基层工会与人力劳资部门的协商,检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违规;工会与企业方进行协商,就合同条款形成一致意见。二是保证协商质量。在三级协商基础上形成的合同草案,必须送达上级工会和劳动部门进行预审后,才能召开协商会议,形成正式合同文本,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在职代会规范方面,一定变过去的“纸活”为实实在在的工作。

   锦州市总还将按照省总的要求和创建“和谐职工之家”的总体部署,坚持“巩固、发展、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围绕破解企业主对工会工作认识不高、工会干部维权能力不够两个“瓶颈”,坚持围绕“三项基本制度”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坚持围绕加强3+X等工会工作全面发展,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建设为目标,推动全会工作转型升级,在新一轮的深化改革中彰显工会新作为。(本报记者 孙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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