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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等级评价工资协商“动真格”
全市20余户企业因不达标被取消参评资格
中工网讯 (记者高柱 通讯员刘衍茂)“达不到标准要求,谁来求情都不行!”日前结束的四川内江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中,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有企业托人求情要求参与评级给予了明确答复。自2010年开展这项评级工作以来,该市目前已进行了4轮,成效明显。
据了解,2010年,内江市率先在四川21个市州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等级评定,具体设定“A、B、C”3个等级。这项工作所形成的《体系标准》,去年被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为地方标准。今年6月26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第4轮“评定”中,还专门委托第三方——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职工满意度进行测评。
据介绍,与前3轮相比,内江此次等级评定更为严格,具体提出,对未报送人社部门审查或者未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修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不得参加评级;因拖欠职工工资,职工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而引发集体停工事件的企业不予评级;提供附件不全的企业不予以评级;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格式化、形式化的企业实施降级。据此,在第4轮评定中,全市有20余户企业被取消了参评资格。
“等级评定”对企业优质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起到了促进作用。据悉,该市参加第1轮等级评定的企业有700户,第4轮已达到1156户,占全市25人以上单独组建工会企业总数的97.8%.评上A级企业的由第一轮的100余户增至408户。更为突出的是,此项工作的开展让职工真正得到实惠。据统计,2013年,内江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平均涨幅11.2%,比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8%高出3.2个百分点,企业年度平均工资达34093元,在全省各市州中居于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