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次议会改革,英国成年男子基本上获得了选举权,选举权与财产和税收的关联进一步削弱,英国社会中下层人民的政治影响力不断增大。
“无代表不纳税”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税收原则,反过来说,“不纳税无代表”也是成立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缴纳直接税,那么,他就没有选举权也没有代表权。十九世纪英国议会改革,选民资格所要求的财产和纳税数额逐渐降低,最终选举权与财产和纳税不再紧密关联。很多没有缴纳直接税的人也获得了选举权和代表权。这种改变对于财政税收体系带来革命性的影响。此后英国两党在竞争中都争相取悦选民,实行更加激进的税收政策和再分配政策。
选举权的扩大,基于三次议会改革。
光荣革命后,议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是土地贵族操纵着议会议员的选举。工业革命展开后,新兴工业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强烈要求参与国家管理。1832年的改革对选民资格有所开放。在城市年付10镑以上的房产税者,在乡村的年付10镑土地税的60年长期土地租用者、年付50镑土地税的短期土地租用者以及年付两镑土地税的自有土地者都获得投票权。此项改革使选民总数由50万增加到81万多,更多中上层的中产阶级取得选举权。英国大约有16%的成年男子得到选举权,占全国人口3%左右。
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充斥着精英政治和大众民主意识的冲突。1836—1848年的宪章运动,就是工人们要求取得普选权,以便有机会参与国家管理的运动。“普选权问题是饭碗问题”,工人阶级希望通过政治变革来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迫于宪章运动的压力,自由党内部的改革派以及保守党都提出放开选民财产资格,继续进行议会选举的议案,但这些议案先后都被否决。
反对者的主要担忧是,一旦放开财产资格,将会使更多不缴纳直接税的人获得选举权,这些选民强烈要求向少数富人征收更高的税以增加财政收入,要求扩大支出,但这些选民又不用为之承担财政责任。1842年重新引入所得税,所得税的纳税门槛为150镑,这是一个相对较高的门槛,很多选民不用缴纳所得税。1852年,每100万选民中,有85万选民的收入是低于所得税门槛的,《爱丁堡评论》就认为这创造了不负责任的选民,他们有权力增加支出,却无需承担成本。
那么,增加选民的财政责任呢?一些人的建议是,降低所得税门槛,将选举权和税收连接起来,让更多的选民成为所得税的纳税人。克里米亚战争期间,为了让支持军国主义的中低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承担财政责任,约瑟夫·休谟就建议把所得税的门槛降低至60镑。格莱斯顿在1853年的预算中,把纳税门槛从150镑降到100镑,对介于100-150镑的收入实行较低的税率,他评论到,这100镑收入水平是社会中知识分子和劳动人民的分界线,也是选民和非选民的分界线。获得选举权需要家庭纳税额超过10镑,格莱斯顿估计,至少需要年收入96镑才能得到该资格,而工人阶层无法满足10镑税的选举门槛要求。显然,格莱斯顿不是通过降低财产资格扩大选举权,而是通过降低所得税门槛,将不缴纳所得税的选民都纳入纳税人行列,让选举权与税收更好地挂钩,强化选民的财政责任。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美国发生内战,英国社会认识到扩大民主是大势所趋,将会避免美国式的内战。自由党财政大臣格莱斯顿于1866年慎重地制定了《人民代表法》的改革议案,提议将自治市镇的家庭纳税资格从每年10镑降至7镑。这样英国的选民可以增加40万人,一些收入较好的技术工人将会获得选举权。但格莱斯顿的议案被否决,自由党政府垮台。
保守党领袖迪斯雷利在1859年就提出议案,建议降低农村租地经营者的选民资格限制,将城市知识阶层和自由职业者纳入选民,以获得他们对于保守党的支持。该议案也未获得通过。1867年2月,作为保守党财政大臣的迪斯雷利吸取了格莱斯顿失败的教训,提出了一个比自由党1866年法案更进一步的新的议会改革法案。法案规定,在城市,凡缴纳济贫税的房主和每年支付不少于10镑房租、居住期不少于一年的房客都有选举权;在农村,年收入不少于5镑的土地所有者和年支付12镑地租的租地经营者都得到了选举权,一部分熟练工人也取得了选举权。这使选民在原有的1056659人的基础上又增加了938427人,而新增人数的一半是工人。财产作为选举权的最主要条件已经变化,财产特权已经被打破,选举权与税收的关联更为松散。17年后,1884年12月的改革法案把城市中的“房主选举权”原则扩大到各郡区,使部分农业工人也获得了选举权。这样,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选举资格基本统一起来。
经过三次议会改革,英国成年男子基本上获得了选举权,选举权与财产和税收的关联进一步削弱,英国社会中下层人民的政治影响力不断增大。正如早先反对扩大选举权的人所担心的,大量财产不多,纳税很少或不纳税的人获得选举权后,强烈要求对富人征收重税,扩大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性支出。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英国财政税收的一系列变化,如实行累进税,对巨额遗产实行惩罚性的税收,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的逆转,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都是选举权扩大带来的后果。
(作者系财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