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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会创新举措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www.workercn.cn2014-01-09 08:13:5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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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维权效益最大化

    “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仅靠工会显然力不从心。”高榕说,“借力”是福建工会法律援助的一大特点,整合内外资源,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律援助队伍。

    龙建霖是福建省总工会的公职律师,每年他都要承接不少法律援助案件,“有时复杂的案件需要几年才能结案,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他告诉记者,曾经一名职工工伤案件历经7年,从仲裁、一审、二审和三审,才最终圆满结案。

    “工会公职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在职工法律援助中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在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高榕说,工会积极利用社会资源,组建职工法律援助团和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支持工会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更多的律师、法官、专家、学者加入到工会法律援助队伍中来。目前,福建省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法律援助人员1000多人,为职工当事人提供代书、法律咨询、仲裁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在福建省职工帮扶中心,每个工作日都有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职工维权志愿者在这里值班,提供免费咨询,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几年前,该律师事务所主动上门,并信守承诺坚持至今。记者了解到,全省许多职工帮扶中心都有律师主动上门表示愿意提供法援服务。

    黄家焱是龙岩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一名农民工法援志愿者,并出资每天派一名律师在市职工服务中心日常坐班,随时解答农民工的法律咨询,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说,要让公平公正的阳光,洒进每一位受助农民工的心里。

    选择最有利于受援人的方式

    “坐在服务中心等职工上门是一种方式,而主动到基层,走到职工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则是一种工作态度。”高榕告诉记者,在开展法律援助中,各级工会采取最有利于受援人的方式,积极为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据介绍,福州市总工会建立了重大劳动关系信息问题报告机制、“红色”、“黄色”信息档案监控机制、重大节假日劳动矛盾争议集中排查机制,力求第一时间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厦门,每逢节假日,90名维权志愿者轮流深入外来员工聚集的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方便帮助职工群众解答问题。

    在泉州,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在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员工集中的职工服务站设立“劳动争议纠纷接待点”,推动职工侵权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采取优先执行、穷尽执行措施,解决职工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

    在龙岩,法律志愿者进山区、矿区、农民工聚集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法律援助工作是个“暖心工程”,“只有充分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实现维权效益最大化;只有勇于探索和创新,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不断深化发展;只有坚持服务职工,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发挥应有作用。”高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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