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总与法院联合构建调解新机制
//www.workercn.cn2014-10-13 16:28:56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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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通讯员 许建国 记者 徐军霞)日前,姜堰区法院、总工会联合召开会议,明确通过建立定期联系、信息通报、调解衔接、调解志愿者培训和创新劳资纠纷调解等五项制度,全面完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努力构建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根据会议精神,两部门明确,一是要建立法院和工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2次,不定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建立完善工作网络,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交流;加强工作总结反馈,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共同研讨解决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基层工会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不予收理的案件,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工作对接信息。三是建立调解衔接制度。加强诉前、诉中调解衔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委派工会调解员进行调解。四是建立调解志愿者培训制度。安排区总机关部门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建立工会调解员信息库,将每月25日固定为学习例会日,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
区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区各类企业全面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开辟劳动争议QQ群,通过便捷的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实行劳动争议网上信息互动,把争议调处的关口前移,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劳动争议一站式处理,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找一次人”、“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