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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欠薪辞职维权 ■仲裁裁决支持15万元 ■一审判决支持53万元 ■工会调解后拿到65万元
“工会帮我们争取了更多赔偿”
11位农民工点赞市总法律服务中心
调解现场
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要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得做出让步、降低要求,所以劳动者一方得到的赔偿往往会有所减少。但在近日由设在市总法律服务中心的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一起案件中,11位农民工从仲裁时被支持15万元到一审法院判赔53万元,经过工会调解,他们最后拿到了65万赔偿金。
“真没想到,工会调解能帮我们拿到这么多赔偿。”11月1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玉勇等11位农民工们兴奋地告诉记者。而多付了十几万元钱的单位负责人也夸工会调解:“他们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一揽子解决问题,帮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这种调解机制太好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11农民工集体辞职
“我们在单位已工作七八年了,现在才知道自己竟是劳务派遣工。明明在北京这边的建筑设备公司上班,却说我们是河北一家劳务服务中心的员工,而我们从没去过也没听说过这家公司,您说这不是天方夜谭吗?”采访时,11位农民工纷纷向记者抱怨。
他们告诉记者,在2006年、2007年前后,他们陆续入职到北京一家建筑设备公司工作,担任塔吊司机,单位从没跟他们签订过劳动合同。“我们两个人负责一台塔吊,24小时轮班工作,单位不给加班费,月薪也特别低。多次要求都不给涨工资后我们集体罢工,这才稍微增加了一些。”“就我们这种工作强度,每天又干这么长时间活儿,一个月才挣三四千元工资。”“如果只是工作辛苦、挣得少也就算了,单位还拖欠工资、处处刁难我们。”农民工们七嘴八舌地说。
30多岁的刘玉勇压低声音告诉记者:“我们到北京来打工是靠干活挣钱,但在这家建筑设备公司可不一样,得处处哈着领导,不然就给你小鞋穿,变着法儿的扣你工资。”
旁边的老何接过话茬儿:“管我们的主任今年50多岁,隔三差五就叫几个农民工跟他去吃饭,完了还要唱歌,这些都得我们结账。”
“我们都是拉家带口的,总这样哪儿吃得消呀,就找借口不去吃饭,可他就以各种理由扣我们工资,算下来一个月被扣的钱比请他吃饭花得还多。”另一位农民工赵辉愤愤地说。
他们告诉记者,从去年5月起公司开始拖欠工资,到了7月中旬仍然未发,多次找领导协商未果,11位农民工愤然辞职。
“离职后我们多次要求公司结清工资,他们就是不给,还说爱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去,您说这不是成心气人吗?我们一合计,干脆维权吧。”刚凑过来的小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