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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莫让既得利益蚕食长远权益
金备
//www.workercn.cn2016-09-22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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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城每天700万件的快递,都需要通过10万快递员工的双手才能“使命必达”。无论酷暑还是风雨天,快递员工不存在休息和假期,一周七天都是工作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10万快递“大军”中,真正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法缴纳社保的不到三成,大部分快递员对此似乎并不在意,企业也更是“视而不见”。调查还发现:快递员更看重“既得利益”,对他们来说,一纸合同并不比多给点提成来得实惠。(9月19日《劳动报》)

  有网民称,快递员工好的每月工资上万元,一般的七八千元,才入门的三千元左右。调查显示快递业签订劳动合同率较低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流动性的员工多,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大量“加盟快递”快递网点的门店,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会和雇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为了挣钱的快递员图既得利益,并不和企业“较真”。为了眼前利益放弃了员工的长远权益,最后受损的一定是员工自己。

  近年来快递业中出现的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其中主要是以工资为主所引起的重大群体性停工事件。上海、南京、广州、呼和浩特等多城发生过快递员工停工纠纷,以及快递员工与快递企业的讨要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福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但由于快递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低,企业与加盟快递网点名义上是经济承包关系,会称不是加盟网点员工的用人单位,使争议案件处理变得复杂。本来加盟快递企业的网点自身也是用人单位,但从不或很少和雇用的快递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在快递业成为“约定俗成”,造成了员工不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不去查的局面。

  《河南工人日报》记者曾对盛夏期间郑州高温津贴发放做过调查,在快递行业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快递员,在高温天气每天有10元津贴,没有劳动合同的快递员工,就没有高温津贴了,因为他们是没有用人单位的“劳务用工”,他们送快件所得的工资属于“提成”。虽然劳动监察和工会方面强调,劳务工的高温津贴若用人单位不能发放,由用工单位发放,但这种强调显得很“苍白”。对于高温津贴尚且如此,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员工参加社保义务,更由于没有劳动合同,雇用他们的单位合理不用担责。

  快递业是个新兴的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低利润的产业。这些因素决定了虽然快递员工主要依靠体力和勤劳获取较高的收入,而企业会规避对劳动者权益负责的义务省下用工成本。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益,是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建立的,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契约,有了劳动合同才会确定很多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农民工就是个历史教训。近30年来,农民工进城务工,最看重的就是到手的劳动报酬,而忽视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正是由于缺少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发生得最多;农民工受到工伤难以得到工伤认定,就难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年老之时,由于没有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难以颐养天年,六七十岁还要去打工挣钱。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快递小哥们,别让既得利益蚕食自己的权益,放弃自己的权益。劳动者的权益需要自己挺身去维护,也需要政府劳动监察部门主动出击,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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