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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做了一项调查报告,“一周双休”的规定至今已有20年,但仍有些劳动者只能望着“一周双休”而兴叹。据记者调查,机关事业单位落实“一周双休”比企业好,而行业之间苦乐不均,餐饮、建筑、交通行业的职工是“一周双休”的困难户。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显示:住宿和餐饮业工作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长达51.4小时,建筑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紧随其后,周工时均超过49小时;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制造业的周工时为48.8小时和48.2小时。按一天工作8小时计算,这些职工平均每周休息时间不足一天。
就算落实“一周双休”比较到位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基层也会有“特殊情况”。曾有位乡镇副镇长对笔者大倒苦水,每到夏收秋收季节,乡镇干部白天上班,晚上要去田间地头巡查严防村民烧秸秆,名副其实地是“五加二、白加黑”。
对于有些民营企业职工,“一周双休”不是会从树上掉下来的苹果。曾有家建筑装修企业,老板对职工不错,但企业职工每月工资摊到30天计算,职工休息就没有工资。10年前,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代表提出国家规定“一周双休”,为什么企业不执行,要求应有带薪休息日。企业不同意,称不是国企也不是公务机关,不兴带薪休息,要休息就不能拿工资。工会指出,企业把职工每月工资摊到30天上,不符合国家规定。最后协商的结果是各让一步,职工每月有4天“带薪休息日”。再后来,听说经过几年的集体协商,这家企业职工月工时按21.75天计算,职工才得以实现“一周双休”。
“一周双休”是职工的福利,也是职工的重要权益,权益的落实离不开劳动者的争取。笔者在街头对高龄环卫工人了解,这些环卫工人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没有《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其中的秘密就在于环卫市场化,政府买服务,这些高龄环卫工人是保洁公司雇用的劳务工,他们和雇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集体协商的权利,也就争取不到“一周双休”的权益落实了。就像建筑工地跟着包工头干活的农民工,很难讲他们能享受“一周双休”。
权益可以放弃,无论是被迫还是自愿加班,劳动者如果放弃了权益,没人会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强调,“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一个前提,是劳动者不要放弃权益,要争取权益的落实。
而对于一些特殊身份的劳动者,比如高龄环卫工和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则需要工会别忘记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帮助他们向用工单位争取休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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