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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凌晨,湖南永州市东安县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公布“法官被指醉酒致休庭”事件的最新进展:决定报请县大常委会免去魏凯扬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
在此之前,11月6日下午,东安县法院官方微博回应微博爆料称,该院党组已经关注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纪检组迅速开展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从6日下午“关注”“迅速调查”,到7日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确实当得起“迅速”二字。报请免职、立案审查也是较为严厉的处罚,应该有利于恢复法庭权威,并以儆效尤。这显示出了该法院对舆情的响应速度。
但另外一个时间节点同样不可忽略。据官方调查确认,魏凯扬醉酒一事发生在2017年8月22日,迄今已两月有余。人们难免好奇的是,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官方对此事是否知情?若知情,为何迟迟未调查处理?若不知情,则有关部门又有失察之嫌。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有五年,各地都出台过公职人员“禁酒令”。在许多地方,工作时间不饮酒已经成为大家自觉遵循的规则。法官醉酒事件一出,“禁酒令”在当地的实施效果就打了问号。
相对其他机构,法庭更应该是庄重肃穆的场合。相对其他人员,法官更应该注意仪表举止。即使没有三令五申,开庭之前不能饮酒也是常识。因为法官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法律的尊严。正因法庭、法官具有特别的重要性,法官醉酒才会引起舆论大哗。
依常理推断,法官醉酒无论在哪里都算一件“大新闻”。所以有理由追问,这桩大新闻刚发生时,在这家法院乃至整个县城有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如果大家都没把它当成严重的事,那就更值得深思了。
现在的“迅速调查”“迅速处理”固然算亡羊补牢,但有点晚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职人员队伍的风气建设,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当错误的事情发生时,越早处理越有效果。
从这件事我们也看到,现在许多地方部门对网络舆情都比较重视,响应也比较快。但最好的舆情应对方式,还是有问题主动发现、主动解决,不让它发展成舆论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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