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校园暴力,家长要负起主体责任
堂吉伟德
//www.workercn.cn2016-03-07来源: 中国教育报
分享到:更多

  校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的,其有着无法忽视的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除了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外,还跟家庭责任未能落实有很大的关系。都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对孩子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和教育责任,对孩子出现的暴力化苗头,应该果断进行制止。然而,很多家长并没有担负起这种责任,而一味将其推给学校和老师,认为学校才是教育和管理孩子的主体。在这样的认识误区下,一些家长不但未能反思自己的失职,反倒向学校和老师兴师问罪。家校之间缺乏信任与沟通,最终以近乎对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自然就会让孩子处于监管的真空中。

  其实,就国外的校园暴力干预机制来看,法律对家长的第一责任要求非常严厉,如果孩子出现了暴力问题,家长若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者会被剥夺监护的权利。相反,国内对家长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责任,缺乏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优先明确家长的责任,让其把好第一道关,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立法干预校园暴力的优先方向。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孩子心智不成熟,采取校园欺凌的方式解决问题,大多数都是在无意识中实施的。如果能够对其讲明风险和后果,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去进行说理,再教会孩子更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式,那么孩子就会在处理和解决类似问题时,更为理性和有节制,就不会直接采取最简单粗暴的办法。

  因此,当前应当在全社会明确一个共识,即家长在干预校园暴力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做好日常的教育、警示和预防的同时,还要与学校加强沟通合作,对一些存在暴力倾向的孩子,及时进行引导和教育。总之,既要做到防微杜渐,又要果断干预,那么校园暴力才不会成为教育盲点。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