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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手捧全球著名风险理论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所著《德国的欧洲:危机下新的势力分布图》一书中译本(同济大学出版社德意志译丛)的时候,欧元区并未解体,相反,欧债危机有所缓和,但欧洲难言恢复强大。而且,贝克在书中所指出的三大问题也依然存在:“德国的欧洲”的催生势不可挡;民众与欧盟的疏离未见改观;最后,欧洲的未来依然充满着各种各样不可控的风险。
“德国的欧洲”
贝克在书中最清晰的论断无疑是欧洲力量格局的变化。在他看来,欧洲已经成为“德国的欧洲”,德国已经权倾欧洲,甚至到了决定欧洲未来命运的程度。贝克细致地分析了“德国的欧洲”形成的路径:它首先依托的是欧债危机背景下德国经济近乎“一枝独秀”的表现,德国在欧盟内经济实力的增长也赋予了它更多的应对危机的话语权。其次,它依托的策略是默克尔在危机应对中的犹豫不决。这在贝克看来是“默基亚维利主义式”的权术玩弄,借此默克尔实现了双重目标,一方面在国内政治领域,她体现为德国本国利益的坚定捍卫者,另一方面在欧盟层面,则越发凸显出德国是欧盟内危机应对的唯一而又不可或缺的领导力量。虽然德国讳言乃至在掩盖德国的强权,但是,贝克逐一列举了德国实施强权的事实。例如:德国人高傲地把其信奉的紧缩至上的理念强加给其他欧盟国家,而没有顾及各个国家的特殊情况,由此加剧了危机,使得债务国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这个案例同时表明,德国从欧洲的好学生迅速升级成为了自以为是的欧洲的教师爷,对此,其他欧盟成员国非常不适应。
事实上,学界对于“德国的欧洲”是否会形成抑或已经出现,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贝克自己也承认,“德国的欧洲”的出现既非德国自愿追求的,也非德国事先计划好的。因此,德国在欧债危机应对中的迟疑也可以理解为与此有关。此外,德国推行自己的经济治理理念,不能单纯地解读为德国在维护自己的私利,而是必须看到,紧缩的理念已经深入德国人的骨髓,他们认为这才是应对危机的唯一良方。况且,我们有理由认为,债务国之所以最终接受这种“德国普遍主义”,也并非完全慑于德国不出手援助的威胁,而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也认同德国做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毕竟在经历痛苦的节约举措之后,债务国已经陆续逐步走出债务高企的困境。遵循贝克分析指出的、各国欧洲政策日益为内政驱动的逻辑,我们也可以认为,债务国之所以在欧盟层面挑战德国,要求放松紧缩、增加投资,也是为了迎合国内的民意,这样一来,可以把必要的却又不得人心的节约措施归咎于德国的施压。
上述的解析并非刻意要为德国辩护,而只想说明,现实情况可能要比起初的判断复杂得多。尽管德国在事实上拥有超比例的影响力,然而,从法律上看,德国已经深嵌在欧盟的制度里。哪怕德国意欲主导欧洲,其他国家也未必会简单顺从。因此,德国绝不可能单独决定欧盟的一切,或许更有说服力的是这样一个反论:在欧盟内,若有一个计划或一项措施有违德国的利益,或没有征得德国的同意,那么,它很难有实现的可能性。
欧洲的重建之路
很长时间以来,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入,欧洲民众对欧洲一体化的“默认共识”正呈崩塌之势。持续走低的欧洲议会参选率就是对此的一个佐证。甚至于旨在增强欧盟民主合法性的《里斯本条约》,最终也不得不在多个国家放弃全民公决,才得以获批准生效。
然而,欧债危机爆发后,《里斯本条约》引入的增强民主合法性的机制不仅未能发挥效用,而且,欧盟民主合法性的困境更加突出。如贝克所指出的,危机造成了“风险逻辑和民主逻辑之间的紧张关系”:技术官僚往往以需要及时对市场风险做出反应为由,而有意无意地绕开议会的监督和决策。由此,即使能在短期内克服危机,确保欧盟和民族国家决策体制的输出合法性,但它会在长期内造成精英与民意之间的进一步疏离,损害体制的输入合法性。正因为如此,贝克严正指出,不能仅从经济学角度测定危机可能带来的损失,而是必须考虑到危机不当应对所可能带来的社会和政治上的昂贵代价。毕竟欧洲一体化首先是一项政治工程。
有鉴于此,贝克呼吁欧洲的重建,呼吁建立欧洲的社会契约,具体是要通过进一步的一体化来使欧洲民众获得更多自由、更多的社会保障和更多的民主机遇。而且,欧洲的重建看似前景光明,因为无论是深受债务困扰的国家,还是从欧盟(包括从欧债危机中)获益良多的国家(尤其是德国),都会对欧洲更多的团结和合作感兴趣。
必须指出,这样的愿景带有不少理想主义的色彩。在现实中,我们一方面看到欧债危机的确推动了欧盟国家间的财政一体化,但另一方面也助推了欧盟内的疑欧和反欧势力,不久前欧洲议会选举中右翼激进力量的增长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为了避免把民众进一步推向右翼激进势力,就必须让民众更多地参与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但问题的核心是如何让民众更多地参与?也尚需进一步反思的是,民众在民族国家层面的参与和在欧盟层面的参与之间如何实现互补,以及民众的直接参与和通过议会选举实现的间接参与之间的张力如何消解。这些都是关乎欧洲的社会契约能否成功建立的根本性问题。
欧洲风险的应对
贝克对欧债危机最独到的考察视角无疑在于,他在分析中引入了全球风险社会理论。欧债危机和核灾难、9·11恐怖袭击等一样,在它出现前是“难以想象”的,但是一旦发生,其性质和后果却是欧洲性的乃至全球性的。好在风险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的灾难社会。因此,想方设法去控制这种风险就显得极其重要。然而,相应的困境是,欧洲的风险不仅原则上不可控,而且有时甚至是人为的,欧债危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政治设计的产物:欧元引入之初,当时“欧洲建筑师们”应该是预计到了共同的货币政策和分立的财政政策之间会触发危机,但是,他们意见相左,无法就统一的财政政策达成一致。或许他们潜意识里寄希望于将来爆发一场危机,来促使他们重新达成某种最低的共识。殊不知,这样的理性设计是非常危险的,一旦风险转变为灾难,那么,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欧洲的风险不是单个成员国所能单独应对的,它需要在欧盟乃至更大的范围采取共同行动。这就是贝克所指出的、风险所能带来的制度创新作用。为了应对风险,人们不再能固守旧有的机构和规则,因为它们在风险面前不堪一击;相反,许多在过去不可想象、无法实施乃至看似有违法律的机制,在风险的威胁下,一下子成为了现实可能性,我们已经在欧债危机的应对中印证了这一可能,债务刹车、银行业联盟、金融交易税、欧洲中央银行直接货币交易计划(OMT)等只是其中的几个例子。这和我们常说的“欧洲一体化由危机推动”是一个意思。
最后,贝克告诉我们,“风险社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一种存在各种‘可能’的社会,这里的‘可能’表示的是一种持续状态”。按照这一逻辑,危机四伏将是欧洲未来的常态,欧洲的未来依然充满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但也因此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如前所述,关键问题是,如何在风险转变成灾难之前,去预知和阻止这些风险。在笔者读来,贝克在书中至少已经为我们指出了欧洲未来可能需要面对的两个风险,即“德国的欧洲”的出现以及欧洲民主的进一步缺失。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们并没有看到欧洲对此有良策;如果这两种风险依然不可控,那么,它们将把欧洲的未来带领向何方,是值得我们密切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