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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贯彻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对于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具有重要意义。
以“三严”克服“四风”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表现在作风建设上,有反对也有提倡,有“破”也有“立”。所谓“破”,就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种风气。这四种风气,形式主义愚弄群众,官僚主义漠视群众,享乐主义背离群众,奢靡之风侵害群众,虽然只是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却像蛀虫一样从内部腐蚀党的肌体,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党的战斗力、凝聚力,不反不足以正党风,不“破”不足以得民心。
“四风”从产生原因看,有客观原因即外因,也有主观原因即内因。客观原因,是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行为主体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主观原因,是行为主体个人修养不够,要求自己不严格,做事底线放得比较低。因此,克服这四种不良风气,要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入手。解决外因的主要措施,是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解决内因的主要措施,是认真学习,加强修养,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有效举措。党员干部严以修身,充分认识“四风”的危害性,就能从思想上筑牢抵御“四风”的“防火墙”;严以用权,使权力用当其时,用当其所,用当其人,就能从行动上设置远离“四风”的“隔离带”;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就能在灵魂深处建起坚持原则、守住底线的“护城河”。
对于克服和预防“四风”来说,“三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是党员本质的改造,根本的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才能自觉抑制官僚主义,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追求,才能自觉抑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邪气的侵蚀,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手中权力从哪里来、应该为谁用、怎么使用等问题,才能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者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是严以用权的思想前提;能不能严以用权,又是对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行为检验;严以修身,目的是为了更好律己,坚持在原则问题上严以律己并养成习惯,是严以修身的最好证明。
以“三实”保证为民、务实、清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立”,就是在党内大力培育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当前干部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务实,就是干事业、谋发展、惠民生都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清廉,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做到清正廉洁。
为民、务实、清廉,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为民是目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最紧要的。离开为民这个根本目的讲务实,就有可能使务实偏离正确的方向,变成谋个人名利、权位或小集团利益之实。务实是手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落实到为群众谋福祉的工作中,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来落实,坚持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里讲的务实,就是“务”为民之“实”。离开务实讲为民,为民就有可能变成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清廉是保证。只有清正廉洁,才不会以权谋私或因私废公,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真正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既鲜明地体现着执政党作风建设的时代特点,又深刻反映着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
为民、务实、清廉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实现条件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根本的方法论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表现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就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就是谋划的是真事而不是假事,是实事而不是虚事,是正事而不是邪事,是有益于人民的事而不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只有实实在在谋事,才能扎扎实实干事,把事干成,把事干好。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就是所创的是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之业,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业,而不是提出一些空洞的口号,或搞一些只开花不结果、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盆景式”政绩工程。只有实实在在创业,才是真心为民,才能真正惠及民生。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就是诚以待人,信以敬业,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诺言,不虚不妄,认真负责,善始善终。党员干部人人诚实做人,“四风”就会失去藏身之地,党风及社会风气就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将“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要求,是需要在全党大力弘扬的优良作风。“三实”之“实”,核心是实事求是;“三严”之“严”,精髓是严肃认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共有三个主要环节: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使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并形成长效机制,必须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
一是学习教育内容要实,听取意见要求要严。学习教育内容要实,就是要紧紧抓住教育实践活动主题,采取有效形式,把群众路线、群众观点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教育,“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听取意见要求要严,就是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环节成为一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既要听取下级群众的意见,也要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通过有效途径,采取有效方法,把该听的声音都听到,把该征求的意见都征求上来,决不能用官僚主义的态度听取群众意见,用形式主义的方法推进活动开展。
二是查摆问题要实,开展批评要严。查摆问题是开展批评的前提,开展批评是查摆问题的延续,要正确开展批评,查摆问题必须要实。查摆问题要实,就是对存在的问题,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既不掩盖,也不粉饰。不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不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也不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查摆问题,就是“照镜子”,要把问题查实,除了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进先辈“四面镜子”查摆剖析问题外,还要注意用“望远镜”找方向,用“显微镜”找差距,用“反光镜”找缺点,用“透视镜”找原因。开展批评要严,就是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问题查实了,思想问题解决了,才能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
三是建章立制要实,整改落实要严。建章立制要实,主要是指制定的规章制度简便有效、针对性强、容易操作。这就要求我们对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制度建设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落实要严,是指整改要聚焦重点领域,抓住突出问题,要有任务书、时间表、责任制,整改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便于群众监督。唯有对整改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监督到位,持续用力,才能使党的作风建设状况在经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之后,能够“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使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