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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习近平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的说明》
【专家讲评】
杜倩博(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政治学与领导科学教研部教师、博士):习近平同志关于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协商民主与党的群众路线的辩证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灵魂,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机制保障和制度化体现。坚持群众路线,不仅是一个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的问题,还是一个民主制度建设的问题。
协商民主体现了群众路线的价值追求。群众路线贯彻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协商民主的本质在于人民当家作主,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或切身利益问题上,通过群众广泛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而在基层自治领域形成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将协商民主由国家层面推广至社会层面。通过协商民主制度,将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体现在党政机关、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组织的决策之中。
协商民主拓展了群众路线的广度深度。协商民主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展开协商,寻求达成群众满意的政策结果,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的根本要求。通过相互协商,吸取群众智慧,达成体现不同群体利益的政策共识,顺应了“一切依靠群众”的正确方向。通过协商民主达成的政策共识,回到群众中去执行,为群众所接受,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方法。由于群众意志通过民主程序得以表达,在政策中得以体现,因此党的决策更科学合理,更容易使“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协商民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协商民主使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形成了一种平等、建设性的合作互补关系,为党群干群互动提供了有效平台,实现干部与人民群众多领域、多层面的深层沟通,群众的主体地位得以凸显和尊重,从机制上保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持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