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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石化发布公告,拟放开盈利能力巨大的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引发市场一片“点赞”;无独有偶,前几天,广东格力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也宣布,拟将不超过49%的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释放混合所有制“红利”,正在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的主流思维和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当前,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提供就业岗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物质和文化需求等,都具有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客观上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特别是垄断行业,发挥各种所有制资本优势,实现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国有经济的角度看,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规范的现代公司制是股权多元化的,除了原有的国有资本外,还要吸收其他非国有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这一切的有效途径。
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是有巨大活力的。多年来,我国国有经济快速发展,控制力、影响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推进了国家现代化,保障了人民的共同利益,但也较普遍地存在着机制不活、效率较低等“通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有着独特作用。据统计,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利润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别为4.9%、5.4%、4.6%,股份制企业分别为6.6%、8.4%、7.6%,三年的数字说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效益比较高。在中石化发布放开油品销售业务次日,资本市场反应强烈,中国石化这个超级大盘股罕见涨停,并带动整个石油板块大幅飘红,更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魅力。
当然,释放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红利”,并非容易的事。眼下,有三个问题迫切需要考虑好。一是细化落实的问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果没有具体细则和办法,如果缺少“路径图”和“时间表”,如果不能落实到操作层面,就有可能出现“放开”也无投资者进入的现象。二是“度”的问题。“混合”到什么程度合适?国有经济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怎样才算有控制力?如何避免“大股东”压制“小股东”?产业安全问题又该怎么保障?有没有一个量化的指标?这些都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探讨、解决的大课题。还有一个就是公平的问题。从单个国企内部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势必要搞“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这个过程中如何防止分配悬殊、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公,是大有“学问”的。从整个国资来看,我们还要合理确定好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的比例。只有比例合适了,才能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平等负担”下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