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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制图: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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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常态。有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也开始显现。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
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将得到解决,而这对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规适用于谁?
推进城乡养老统筹,解决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累积性和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问题。
【数说】近年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含原来的城居保和新农保)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8.2亿人,其中城镇职工3.22亿人,城乡居民4.98亿人。
而在此前,这两种保险是不能进行衔接转换的,在浙江杭州打工的程志丹就面临这个问题——小程在河南老家的时候就参加了新农保,到杭州打工后,企业又给他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每月可以获得2500元。可就是这每月2500元的养老金让小程犯起了难,因为他原计划赚几年钱就回老家,可是他在杭州缴纳的养老金不能一起转回去。
“我国目前城镇化速度非常快,每年有成百上千万的劳动力从农村进入城镇,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面对人群流动该怎么衔接、其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大量农民工,从农村涌入城市,但往往就业不够稳定,有可能再次返回农村,过段时间又回到城市。”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暂行办法》正是为了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解决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累积性和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