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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4月7日,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罗伯特·梅普尔索普的《完美瞬间》摄影展正式开幕,令人诧异的是,梅普尔索普的摄影展开幕之时,便是其遭遇广泛剧烈争议之日。1989年3月,他因艾滋病而去世,仅仅在世42年。
作为一位美国当代著名摄影艺术家,从1970开始到1980年间,梅普尔索普就陆续拍摄了一系列颇受争议的黑白照片,题材主要是以男人裸露的身体、同性恋以及SM施虐与受虐狂为对象。或许正因如此,他至今仍然是欧美社会和艺术界严肃关注的主题。事实上,关于梅普尔索普及摄影作品,一直以来就颇受争议。在一些不理解其作品价值和意义的摄影批评家看来,他的摄影作品是“全然不顾公众审美能力的接受可能,从而以挑战性的思考方式,将人体摄影带入了现代范畴。”但在另一些认同他的摄影批评者看来,梅普尔索普的作品却“是在为整个色情描绘理念,恢复名誉,是在帮助社会摆脱自我憎恨的观念。”
其实,梅普尔索普选择的摄影作品题材,先天性地注定了他终将成为摄影舆论焦点的宿命。事实上,在摄影艺术界持续争议的同时,梅普尔索普摄影作品在世界各地巡回展览时,也持续地遭遇或赞成或反对的命运,而且双方激烈对垒。可以说,来自艺术界和其它社会群体的抵制与声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有意思的是,在这些争议中,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争议与拒绝,及其理由表现得更加激烈一些,甚至超出摄影艺术界。比如,辛辛那提的争议与拒绝,就不是“以艺术的名义”,而是“以纳税人的名义”。据报道,开幕当天,就有一千多名抗议者要求停止《完美瞬间》的展览,直至大陪审团以诲淫罪对博物馆及其馆长提出起诉才终止,认为这一展览:“纵容淫秽和在裸体有关的活动中非法利用儿童”。
而且,“以纳税人的名义拒绝展览”论的主张者,竟然是艺术批评家克拉默先生。他主要不是以艺术的标准和名义,而是以公共性的——纳税人权利的名义——立论,拒绝《完美瞬间》摄影展。因为在他看来,《完美瞬间》摄影展是在“用纳税人的钱去扶持蔑视体面和文明标准的艺术”。而且强烈指出:“公众有权在他们以纳税形式扶持的艺术中发挥强大的影响力。”并辩解道:梅普尔索普的影像在私营商业画廊展出,公众并没有对此提出抗议,但是当纳税人的钱被用来公开展示这些摄影作品时情况就不一样了。
换句话说,在他看来,《完美瞬间》摄影展是一个公共活动,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它花的钱是纳税人的。因此,就必须尊重全体纳税人的花钱意愿,征得全体纳税人的同意。因为在逻辑上,任何违背全体纳税人意志的财政支出,都是不合法的。自然,如果未经同意就动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去“扶持蔑视体面和文明标准的艺术”,这显然违背了美国的治国基础——自由原则,是明显不合法的。因此,如果纵容这种行为的话,最终消减的将是每一个国民、每一个纳税人的福祉总量。
质言之,摄影艺术品及其展览作为一种满足国民高级精神需求的公共产品,完全平等地提供应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任何无视完全平等原则的歧视性供给,都是一种严重的不公正。可见,在克拉默看来,如果政府默许或鼓励《完美瞬间》摄影展,就意味着一种不公正,就是在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却为他们提供他们并不接受、不合意的公共产品,这是不合法的。而这个道理,正是由美国两位艺术部门的行政官员点明的。他们说:“确保公众基金所资助的艺术作品符合某些人所持的信念的尝试,会否定我们国家的多元文化,侵犯通过艺术创作来表达不同观点的自由。” 艺术作品至少要符合大多数国民“所持的信念的尝试”,肯定“国家的多元文化”,不侵犯美国社会“通过艺术创作来表达不同观点的自由”。
当然,以税的名义拒绝梅普尔索普的《完美瞬间》摄影展览,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艺术展都能以税的名义拒绝。道理在于,一方面每个人的认识都是有局限的,今天认为对的成立的东西,明天就可能遭遇颠覆性的挑战。在时间面前,每一个个体都是弱者;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很难在任何时候做到真正的心口如一、言行如一。因此,艺术批评,还是谨慎“以税的名义”独断为好。
(作者系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