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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颖超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她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深受全党全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大家都亲切地称她为“邓大姐”。
邓颖超同志少年立志“振起精神,谋国家之进步”,15岁投身五四爱国运动,1924年参加组建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她曾经说过,“我们所以要加入共产党,就是因为,第一我们爱国;第二我们爱民;第三我们反对反动势力,反对黑暗,追求光明,要建设一个富强的新中国”,为此“愿将一生献给中华民族奋起复兴的事业”。从那时起,邓颖超同志就同周恩来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一起,朝着这个目标顽强奋斗,付出毕生精力,直到生命终止。在70余年的革命生涯中,邓颖超同志几乎经历了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所有重大事件。她是20世纪中国妇女的杰出代表,从事过党的多方面工作,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邓颖超同志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重要历史时刻,被推举走上党和国家重要领导岗位,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国政协主席等重要职务。她参与制定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许多重要的思想和建议,在外交、妇女、党的建设、统一战线和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等诸多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开创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邓颖超同志生前十分喜爱一首诗,其中写道:“春天的后面不是秋,何必为年龄发愁,——人民的事业与世长久,谁的生命与它结合,白发就上不了他的头。”这正是她晚年奋斗历程和精神风貌的真实写照。本文着重谈谈邓颖超同志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为党和人民作出的贡献。
为发展新时期对外友好事业做出巨大努力
1976年12月,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通过邓颖超同志为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8年3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邓颖超同志当选为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这可以说是一次迟到的任命。由于她在党和人民中的崇高威望,1975年10月,邓小平、叶剑英等同志提议,经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毛泽东同志批示同意后,已决定由她出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但是,周恩来同志坚决不同意,这件事被压了下来。不仅如此,周恩来同志还多次在任职、调级等问题上尽量“压低”她。对此,邓颖超同志从无怨言。她说:“恩来这样做,我很理解。”
邓颖超同志出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国际上普遍关注着中国未来的政治走向和外交政策。走出去、请进来,向国际社会介绍我们国家发生的新变化,成为邓颖超同志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期间付出精力最多的一项工作。在这方面,邓颖超同志确实具有别人难以替代的独特优势。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她就与一些国家的驻华官员、国际妇女组织的朋友以及一些进步记者接触交往,结下真挚的友谊。新中国成立后,她会见过来自世界五大洲几十个国家的各阶层人士、妇女界代表,积极从事国际友好活动,为增进中国和世界的友好关系、维护世界和平做了大量工作,在外事工作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又是周恩来同志的夫人。周恩来同志是新中国外交工作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在国际社会享有盛誉和巨大影响力,这使她在介绍中国、传承友谊和增强互信方面,更容易获得国际社会的敬重和信任。
1977年2月至1980年6月,邓颖超同志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身份率全国人大代表团先后访问缅甸、斯里兰卡、伊朗、柬埔寨、日本、朝鲜、泰国、法国8个国家和欧洲议会。为了圆满完成出访任务,邓颖超同志在每一次出访前都详细了解被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的情况,充分而精心地做好准备。她提出并践行了“谦虚和蔼,作风朴实,态度诚恳,政治敏锐”十六字方针。每次出访活动,邓颖超同志的行程都安排得很满,这对已年逾古稀且体弱多病的她来说,非常辛苦和劳累,但她总是以最好的精神风貌出现在国际社会面前。在被访国,邓颖超同志受到各国领导人破格的欢迎和接待。她上对外国元首,下对服务人员,都十分尊重,所表现出的坦诚友好、真挚热情、敏锐豁达的风格和风度,受到普遍赞扬。有人称她“像周恩来总理一样,也是广闻博识,明达而又虚怀若谷”。更多的人则饱含深情地称她为“邓大姐”或“邓妈妈”。跟随邓颖超同志出访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邓大姐就是这样细腻而精心地做友好工作,播下一粒粒友好的种子。”
在与外宾的谈话中,邓颖超同志详细介绍了中国的情况和变化,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表明中国将继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继续加强同各国的传统友谊和友好往来。在中国实现历史转折的过程中,她传达出的信息,对宣示党和国家的政策、传播友谊、树立国家形象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新时期对外关系进一步发展铺设了道路。
将妇女工作的责任“承担到生命的终止”
“作为一名妇女,特别是一名女共产党员,对于妇女工作是应该关心的;这个责任,我们应当一直承担到生命的终止。”这是邓颖超同志离开全国妇联领导岗位后,对从事妇女工作的同志们提出的希望,也是她一生的承诺。她称自己是“一个长期为各族妇女群众服务的勤务员”。
邓颖超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妇女解放运动,为妇女解放事业奋斗了一辈子。五四运动期间,她参与组建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随后又参与创办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女星社和《妇女日报》,还参与组织天津妇女国民会议促成会。入党后,她先后担任过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长、中共广东区委妇女部长、中共中央妇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前夕,她参与领导筹备中国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当选为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她在全国妇联副主席这个岗位上辛勤工作几十年,付出大量心血。1978年,邓颖超同志在中国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不再具体领导妇联工作。但她仍始终关心和关注各行各业的妇女工作,要求在各项工作中重视总结历史经验,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鼓励妇女界同胞“更好地为国家的事业而奋斗”。其中,她花了不少力量投入的一件事,是推动妇女运动史的撰写工作。邓颖超同志指出,“这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影响”,应该把编撰妇女运动史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责无旁贷的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邓颖超同志提出过许多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她指出,要坚持以党的“两个历史决议”为“纲”和“重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有一点含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她还指出,“关于历史方面的事情是一点都含糊不得的”,“这是一件很细致、很麻烦的工作”,“要有很大的耐心和韧性”,“要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她特别嘱咐编撰妇女运动史的同志,要善于听取意见,善于和人家讨论,善于发扬民主。她说:“发扬了民主,就能‘集思广益’。这样做,不但对你自己有益,而且对我们党的事业也有益。”1989年《中国妇女运动史》出版,这是邓颖超同志晚年指导妇女工作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它的意义在于把历史知识和经验留给后代,对推动新时期妇女工作持续发展有着长远和深刻的影响。
实践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楷模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颖超同志和陈云、胡耀邦、王震同志一起被增选入中央政治局,她还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这在当时是十分引人注目的。邓颖超同志对党建工作很熟悉,曾经两次在中央机关担任过支部书记,一次是大革命失败后在处于地下状态的党中央直属支部做支部书记,另一次是到革命根据地瑞金在中央机关做支部书记。她曾说,“对那两次工作非常有兴趣,也很留恋”。对中央纪委的工作,邓颖超同志认为“是光荣的、重大的”。她说:“选我们搞这项工作,是党对我们的信任,是党内同志对我们的信任。”
邓颖超同志在中央纪委任职的3年多时间里,为恢复和端正被十年动乱严重破坏的党纪党风,做出了巨大努力。她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搞好党风”,并强调,“我们纪委就应该经常注意抓这方面的问题,努力把党风搞好”,“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中央纪委当时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是平反重大冤假错案,复查大量历史积案。邓颖超同志直接参与了这项工作。正如她自己所说,“工作量是相当大的”,“是很辛苦的”,“不容易的”。为了健全党规党法,她参与制订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党内重要法规。这两个法规的颁布,在党内外产生了很好的影响,给党的建设带来“一种新的气象”。针对一些人在执行规定中“顾虑多,照顾多,严格要求不够”的现象,邓颖超同志呼吁:“反对特殊化,要从我们每个党员,要从我们领导干部做起,这是要有一点革命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