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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下简称历史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物质文化主要则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则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历史文化是城市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孕育城市精神的母体根基,是发展城市现代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塑造城市文化身份的独特资源,也是一座城市给世人以丰富文化想象和期待的重要载体。
然而,在我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存在两种误区:一种是认为城市化就是盖洋房、修马路、建广场……结果是城市的结构、布局、建筑雷同,失去了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另一种则是片面保护,忽略了城市文化本应具备的创新性。前种误区,很容易辨识,不再赘述。而后一种误区,有可能会“好心办坏事”,不容忽视。
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已是社会共识,各城市的政府部门也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在保护的前提下,通过积极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与文化产业,对历史文化加以合理利用。然而,这种保护与利用更多停留于保管与复制层面,传承与创新力度不够。笔者认为,一座城市对其历史文化不能只是一味地保护,还要通过传承与创新赋予其时代内涵,让历史文化焕发新活力。
历史是凝固的现实,现实是流动的历史。历史文化保护不能为了过去而保留过去,而要为了现在与未来而尊重过去。保护的最终目标是保持城市文化发展的延续性,并使历史文化传统特色得以弘扬,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城市持续发展。就是说,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不仅仅是留住过去的时光,而是为了现在与未来更加美好的生活。因此,城市只有以发展的思维,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发展二者的关系,才能使城市文化河流平缓而顺畅地流过现在流向未来。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与“有闲社会”的到来,各个城市都建有城市广场,让市民有了相对宽阔的文化活动与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广场文化也应运而生。作为城市“会客厅”的广场,是集中体现城市风貌、文化内涵和历史特色的场所。广场是“形”,文化是“神”。广场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广场的内涵。但从一些城市的广场建筑与活动来看,欠缺了历史文化的视域,文化特色不突出。
笔者认为,与广场文化紧密融合,是历史文化传承和创新的新视域。广场不仅是市民文化活动的场所,也是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的空间。广场为历史文化提供空间,历史文化提升广场的文化品位,以此形成现代与传统的完美结合。城市若能将历史文化融入广场文化建设之中,市民在广场就能感受历史文化的魅力。这样既可使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和创新,又可以避免广场文化出现“千城一面”现象。
广场文化是广场中呈现出来的文化现象,以及在广场上所展示出来的文化现象。它由硬件和软件构成。硬件是广场本身所呈现的,包括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和文化品位的广场建筑、雕塑及相关配套设施。软件是广场开展的文化活动所展示的内容,即地方民间传说、民俗风情、民间艺术表演,以及各种各样的文化休闲娱乐等活动。广场文化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也就相应地可以从历史文化的软硬件方面入手。
对于历史文化的硬件,主要是通过收集、研究、整理有关物质载体,利用广场陈列和集中展示的方式,表现城市悠久的历史文化。如西安的钟鼓楼广场,注重把握历史的文脉,整个广场与钟楼、鼓楼有机结合起来,具有鲜明的古城历史文化特色;哈尔滨群力中心广场的主雕塑,以哈尔滨金源文化的历史发展为背景进行设计,采用主雕与浮雕的雕刻方式将历史文化重现于广场;成都武侯广场以三国文化为主题,主要由充盈着古沙场气氛的残棋棋阵、包含奥理玄机的八卦树阵两大片区构成,同时辅以蜀汉浮雕、灯火等特色景观,使三国文化得以呈现。
而软件则是主要通过象征性的表达方式,将历史环境中的文化信息“物化”地表达出来,即把与历史环境有关的历史事件、人物与生活场景,采用雕塑、绘画等艺术形式象征性地表现出来。对于濒临失传或已经消失的历史文化,如传统戏剧、工艺、古乐、曲艺、庙会等,则可以通过抢救发掘,注入时代内涵后在广场展示,使市民对历史文化产生认同感。如绍兴市在广场举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演,就有来自绍兴各地的非遗保护单位及传承人现场表演的酿酒、三乌文化、民间曲调等。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