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高校学生司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部党组要求,不断增强“两个自觉”,切实抓好“八项举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司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落实坚决。
二是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各项规范管理当中,切实抓出工作实效。招生就业工作是教育领域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规划纲要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做出明确部署。全面实现改革,必须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到全司各项业务工作当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二、强化措施,全面践行主体责任八项举措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坚持实行司长与副司长、各处处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组织约束。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部党组决策部署。编发《落实八项规定有关制度汇编》。加强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定期开展纪律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加强防范教育,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抓好选人用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中锻炼、考察、培养干部。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是严整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大力净化考试安全环境。巩固“点招”治理成果,推动各省签订《高校招生考试安全责任书》,明确承诺“零点招”。加强自主招生监管,严格实行“三严禁”(严禁突破招生计划录取,严禁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严禁入学时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清理后的加分政策。加强高考录取督查。严查就业率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和管理服务。
五是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建立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推进招生信息充分公开,规范研究生招生录取。推进高校招生制度建设,充实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完善集体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六是全力配合执法监察,加大违规违纪查处。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政策制定、工作部署、重点约谈、违纪查处等监督指导。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和信访举报排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公开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完善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行风,不断完善部、省、校三级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监管流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加强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八是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措施,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