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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旨向转变政府职能
民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随着发展水平的提升,民众对民生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转型升级要不断促进社会财富的真实积累和经济福利水平的真实提高,让人民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切实受益。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升级的根本目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这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新的挑战。越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越是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立足民生抓发展,抓好民生促转型。
保障和改善民生,织就民生安全网,同样需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当前应更加重视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着力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均等化为导向的城乡公共服务机制。目前城乡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也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最关键的是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尽快整合城乡基本医保管理职能,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制定等工作。务必采取有效措施让进城农民工融入企业,其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消除城市居民与外来移民的隔阂。
二是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规范、合理和可持续的民生投入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民生投入与经济增长的稳定联动关系,确保民生投入与GDP和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达到与中等收入国家相比基本相称的支出水平。同时,调整公共支出的优先顺序,优化公共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杜绝各种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三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收入分配体制。我国的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不同行业之间。国外经验表明,过大的贫富差距是与国家的稳定和谐背道而驰的。纵览那些掉入“中等收入陷阱”泥淖的国家,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差距过大,无法形成内生增长、持续发展的良好条件。收入分配改革知易行难,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初次分配方面,要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在二次分配方面,建立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在三次分配方面,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发挥慈善事业对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补充作用。
四是民生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政府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效果如何,需要讲究绩效,强化考核。建议制定评估与问责制度,发挥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职能。政府花了多少钱?真正产生多少实效?每年社保基金的总量有多少?地方政府投入有多少?需要有很清楚的数量。通过考核评价,引导政府多伸“援助之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作者:樊继达,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 《新视野》2014年第3期 笑航/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