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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编: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乡村旅游利益的共享机制
//www.workercn.cn2014-08-01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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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乡村旅游利益的共享机制

  自然环境优美、乡土本色浓郁的农村地区往往是老、少、边、穷地区并与贫困落后相伴随,而以自然环境和乡土气息为核心依托资源的乡村旅游业,则是促进农民就业、改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优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出发点和重要抓手。

  但同时,相关研究文献表明,发展乡村旅游既可能带来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可能导致生态和人文环境退化、社区内外矛盾加深,出现公地悲剧等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就要求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乡村旅游利益的共享机制,综合考虑开发企业、政府、当地农民、其他相关机构甚至游客等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不断提升乡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管发展乡村旅游有助于在整体上缩小城乡差距,但这种效应不能够自发显现。相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因开发乡村旅游而产生的人口拥挤、环境恶化、文化侵蚀、物价上涨等负效应可能使其更加贫困,导致城乡差距扩大。必须从体制机制方面出发,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利益的共享机制。

  (摘编自《光明日报》,作者 沈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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