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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开封市总工会党组不断强化协管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履职,重点解决县区工会主席的待遇问题,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据了解,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开封市年龄较大的县区工会主席待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严重挫伤了县区工会主席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县区工会工作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开封市总工会积极与市委、市委组织部沟通,与有关县委、区委主要领导协调,成功解决了尉氏县、龙亭区原工会主席的待遇问题,为县区工会主席的成长进步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得到了全市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县区工会主席的积极反响。
2012年年初,开封市总工会对机关各部门和各产业工会进行史无前例的工作经费改革。取消以前的市总各部门、产业工会的工作经费统一核定的办法,由原来经费使用相对平均,改为工作经费“以奖代拨”,多劳多得,争优创先。
为更好地落实这一新举措,开封市总工会制定了《机关争先创优工作奖励办法》,并成立了专门的评审奖励小组。《办法》规定,各部门、产业工会只要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市总就奖励工作经费,多受表彰者多奖,表彰级别越高奖励经费越多。奖励分为全总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全总各部门、省总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省总各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表彰三个级别,先进经验被上级推广或召开经验交流会的奖励也分为上述三个级别。市总每年审核奖励两次。没有受到表彰的部门,则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工作经费,由市总研究审批后予以使用。这样一来,既保证了正常的工作经费,又有奖励经费进行激励,从而调动了各部门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机关干部的创业、创优、创新意识,推动了各项工作上台阶、争位次,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何发挥好“针”的作用,开封市总工会在2013年的3月份,启动了量化考核县区工会工作的全新机制。
开封市总工会制订了对各县区工会工作的考核方案和由10大项、135个小项组成的考核细则,成立了由市总工会主席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2013年年初,由一名副主席带队、9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各县区总工会,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企业、职工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考核细则逐条对照,量化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打分情况汇总出各县区工会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考核细则还设有加分项目,使考核工作既体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又有利于增强县区工会的创新意识和争先意识。 各部门的打分情况存入档案,允许各县区工会查询、接受县区工会监督。在奖励方面,对排名前3位的县区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县区工会主席或负责人,在评选市劳模和市五一劳动奖章时予以优先考虑,并将考核和排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委分管领导,通报给县区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对各县区2012年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一定要严格按照市总制定的全年工作考核办法去执行。做到同城不吃饭,下县不喝酒,考核不分薄厚,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能弄虚作假。”针对这次全市工会工作“大检阅”,开封市总工会主席陶书杰掷地有声地定下“铁”的纪律。
“尉氏县工会在女职工权益保护图表宣传及上墙方面,做得非常好,很到位,范围广,覆盖面积远远超过全总、省总的要求,并且实用性强,有创新,我认为应该给予加分奖励。”市总女工部部长张树娟说。
尉氏县、开封新区、龙亭区、通许县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获得了市总“2012年度全面工作先进工会”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5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工作经费补助奖励。
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是比市劳模还要高的荣誉称号,然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开封市劳模退休工资提高5%)的问题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从而在不同程度上不仅挫伤了先进人物的积极性,也影响到了广大职工群众争当先进的热情,还给工会组织管理劳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为此,市总工会主席陶书杰高度重视,并与市委、市政府、省总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协商,顺利解决了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市级劳模待遇的问题,把“关心劳模、爱护劳模”真正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