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出台《指导意见》提升工资协商质量
//www.workercn.cn2014-06-30 14:13:51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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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通讯员 罗兵 记者 于宝库)为有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工资福利不断提高,日前,通化市总工会加大工作力度和措施,联合劳动部门出台《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具体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完善了通化市内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缺工情况、社会平均工资、劳动力市场价格、员工基本生活支出、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重点就本地区工资支付的最低标准进行协商。各行业或企业可以根据整体经济形势、行业景气程度、人员供求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情况、可比企业付薪水平和政府工资分配政策导向,就员工固定工资的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建议各行业和企业在经营困难时,努力做到保岗位、不降薪,可以适当采取安排富余人员轮岗或培训等过渡性措施。建议工会在做好协商的同时,主动开展劳动竞赛、建言献策等群众性生产技术活动,配合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指导本地区年度行业工资福利工作计划。确保本地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全域覆盖,合同达标率达到50%以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员工的参与积极性,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知晓度和参与度。
《指导意见》的实施,丰富了集体协商的内涵,增强了实效,使通化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大幅度提升。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