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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首先是要抓好自身建设,提高主动履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好带头人的作用。在发挥带头作用的同时,还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特别是在抓具体工作的过程中,要亲自督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谈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冯晋生表示。
冯晋生介绍,市总工会党组非常重视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从思想、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呵护,形成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着力把党组打造成为市总工会机关和全市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班子。还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市总工会政治理论学习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保证,先后出台《太原市工会干部行为守则》《市总工会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办法》等,同时对部分制度重新修订。比如市总工会及下属单位如何出租房屋,以前没有明确规定和办法,这次按照相关要求,把出租房屋的年限、价格全部予以规范,并对出租程序严格监督。
今后,市总工会将重点采取五方面措施,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对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心中有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要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对一个时期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纠正“慵、懒、散、奢”现象,抓早、抓小,用措施、制度的长效化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建立党组与纪检组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实现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组监督责任有机结合;发挥好各职能部门在财务、人事、后勤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落实各自的专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落实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用问题导向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