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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大力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
//www.workercn.cn2014-07-30 14:57:29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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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营口市经济快速发展,非公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85%以上。目前全市共有非公经济单位1.68万余个,其中25人以下的达到1.2万余个。由于大多数非公小企业分布在乡镇街道、社区等区域,如何加强区域行业工会建设工作,提升区域行业工会活力,成了营口市总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在加强区域行业工会建设、发挥区域行业工会作用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维权和服务上,使广大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显著增强。”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宋建国说。

  加强组织建设,激发工会干部活力

  近年来,市总工会在大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过程中,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作为全会首要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市委的重视支持。市委批转了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有力地推进了全市71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同级副职工会主席,并进入同级党委班子,152个社区工会联合会全部配备专职干部,市和县区直属工会联合会全部聘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其它355个区域行业工会全部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基本实现工会组建全覆盖、工作开展全覆盖、履职维权全覆盖。

  “我们按照这些小微企业所在的区域和行业分布特点,依托乡镇街道工会组建各类小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依托村党组织组建村级工会联合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任联合会主席;对分布在社区的经济单位和零散从业人员,依托社区组建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并配备了专兼职工会干部。”宋建国说。

  市总工会还根据全市基层工会建设实际,提出了在乡镇街、社区和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深入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对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具体标准以及考核表彰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为切实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特别是非公小企业工会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强化维权职能,激发职工活力

  市总工会坚持引导基层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我们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拉近职工和工会的距离。”宋建国说。

  市总工会破解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存在的“四个难题”,拓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一是在开展服装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上率先取得突破,建立劳动定额(工资标准)指导委员会,破解行业劳动定额制定难的问题。二是通过实施区域带行业,破解行业工资标准制定难的问题。探索出了“以区域带行业,行业定工价”的方法,制定出区域工资标准“三条线”,为区域内的小行业制定工资标准提供依据。三是加强协商前的预商,找到劳资双方都能接受的结合点,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破解行业工资协商难的问题。在协商中充分发挥指导团成员熟悉劳动法律政策,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具有较强协调能力的优势,对劳资双方进行宣传和指导,重点是在协商出现分歧时进行调解,在履行中进行监督。四是建立行业职代会制度,破解工资协议履约难的问题。市总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明确要求通过充分落实职代会的四项职权,对协商的内容、程序、质量、结果进行监督,促其规范发展。

  行业协商“破四难”之后,市总又指导建立以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四项监督机制,全面提高了协商质量和协议履约率。市总还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工作推进、规范运行、约束激励、评估监督5个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通过“破四难”、建立评估机制和常态化机制,营口市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明显成效。分配机制更加科学透明,职工工资得到按时发放和合理增长。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后,改变了职工工资由企业主说了算的状况,使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在至关重要的工资问题上有了“话语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我们通过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焕发了基层职工的活力,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宋建国说。(本报记者 郑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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