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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和谐职工之家”激发工会新活力
//www.workercn.cn2014-11-05 13:55:03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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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面对面 采访对象:左丽雅 职务: 锦州市总工会副主席 采访人:孙铭悦

  11月3日,在作为介绍经验6个典型之一的锦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左丽雅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锦州市总工会是怎样以创建“和谐职工之家”为载体,促进基层活力建设项目的落实的?

  左丽雅:创建“和谐职工之家”是我市根据当前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特点,为了增强基层工会活力而创建的品牌活动。在《2014年锦州市总工会创建和谐职工之家实施意见》中,锦州市总把“三项基本制度”和“3+X”工作模式作为“和谐职工之家”创建的主要内容,把以往集中检查、书面汇报的考核方式,改变为工作联系组亲自指导和参加申报单位的职代会、集体协商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召开的全过程。做到“四真”即会员真评议、合同真协商、职代会真召开、上级工会与共建单位真参加的考评机制。并通过“双述双评”,考核工会主席的履职情况,以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考核基层工会的全面工作情况。

  记者:锦州市总工会是如何破解非公企业工会活力不足这个难题的?

  左丽雅:我们意识到,要想让企业主提高对工会工作认识,让他们支持工会工作,只有服务才是硬道理。劲儿往下使、根往下扎、钱往下花。通过扩大送清凉、送亲情的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职工需要什么我们送什么,通过为企业和职工办实事,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了更好地推动基层工会活力建设,我们还精心策划与工商联、电视台共同举办了民营企业创建“和谐职工之家”论坛,全市100多位非公企业经营者,100多位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现场参加了这项活动。锦州电视台连续三天在晚间黄金时段播放论坛盛况,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总工会纷纷组织非公企业经营者观看论坛录像片,提高他们对工会组织的认识和对“三项基本制度”的理解,提高企业主对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的认识,增强他们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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