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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 胡 艺)记者昨日从省总工会了解到,2014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工作于近日启动,我省将在本地区和行业、产业“安康杯”竞赛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
此次我省拟推选全国“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1个,“安康企业家”3人。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55个、优胜班组52个,全国“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6个、优秀个人8名。凡参加2014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按照要求,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示范单位原则上从连续五年以上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中推选,同时要求被推选单位年度“安康杯”竞赛考核满分。“安康企业家”推选对象必须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并主管或分管安全生产和“安康杯”竞赛工作,其所领导的单位或经营的企业要连续五年以上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称号且年度“安康杯”竞赛考核成绩满分。
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须是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表》评定成绩在98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必须在报名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企业中推荐,并坚持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在本企业开展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先进班组等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所在企业荣获过省或市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或优胜班组称号;参加全国班组安全建设和管理成果展示活动,荣获一等奖。
全国“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需领导重视,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活动组织周密,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评比;所管辖地区(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参赛率高,增长幅度大且无重、特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发生;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或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优秀个人则是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开展,在所辖省(区、市)、产业组织开展的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