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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举办为期2天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邀请了深圳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李莹、深圳市建设工会主席张友泉为大家授课,龙岗区总工会副主席高飞出席并作讲话。来自各街道总工会干部、社区工会专干、社会化工会副主席、重点企业工会主席、世界500强企业工会主席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上,李莹从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出发,讲授集体协商工作实务、协商技巧,如沟通与谈判结合、先易后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营造良好的会谈氛围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张友泉结合自身集体协商实践经验,精彩生动地讲述在实际中如何开展集体协商,带领大家学习新鲜出炉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并强调工会干部要果敢担当,旗帜鲜明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大家很受启发,受益匪浅。
“培训过程生动有趣,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学习热情,也促使我们对照自身情况,开动脑筋积极思企业集体协商问题,课堂上学到了好多东西,这是我参加过的培训中最精彩、最充实的一次。”一位企业工会主席说。
高飞表示,各级工会要提高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上代下”要约等工作,解决企业不愿谈,企业工会、职工代表不会谈、不敢谈问题,推动集体协商真谈实谈,平衡企业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劳动权益,增强职工归属感、价值感,从而使劳资双方构成“协商共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新型的和谐的双赢的劳动关系。
据了解,龙岗区总工会全面推进龙岗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争到2014年底,全区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5%以上;世界500强在深建会法人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100%;重点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含员工人数在一千人以上的已建会企业)。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开展1家以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赖威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