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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律师刘秀珍(组图)
//www.workercn.cn2015-08-0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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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

  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18名石家庄市新华服装厂职工劳动争议案。围绕企业是否已经解除与18名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是否领走档案、是否超出诉讼时效等焦点问题,职工方与企业方争论不休,火药味十足。

  “企业管理人员说我们领走了档案,还出具了我的签字。但事实是,2012年3月5日,我接到通知到单位留下联系方式。我并不知道那是领取个人档案的登记,而且我也没有领走档案。”

  “企业出具的领取档案签名表都是复印件,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原件,怀疑是他们后来自己改造的。”

  “你们认为他们的表格是伪造的?”

  “对!”

  ……

  此时,刘秀珍正躺在病房里,焦急地等待审理结果。这是她最后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为此已经奔走了3年。

  将近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18名职工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向刘秀珍汇报:“刘律师,你放心,庭上很顺利!”

  看着职工们脸上的笑容,刘秀珍欣慰地点了点头:“不管结果怎么样,都不要气馁,要生活下去。”

  望着刘秀珍瘦得皮包骨一样,任胜格转身躲到楼道里,偷偷抹起了眼泪。

  这18名职工全部来自石家庄市新华服装厂,又名河北鸣鹿服装公司。这是一家有着50多年历史的集体企业,在当地很有名气。不过,这家企业的著名,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2000年12月31日,刘秀珍蘸着自己的鲜血,给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写下一封信,陈述石家庄市新华服装厂发生了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的事件。包括克扣职工工资、强迫职工加班、不完成任务不让回家、强迫职工交销售押金等等。

  写这份诉状因为3年前的一件劳动争议案。1997年,工人苑建恒首先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并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使深藏于企业内部的矛盾暴露。奔波10年后,2007年最终判决支持苑建恒的申诉,但苑建恒却因癌症死在了执行难的路上。

  苑建恒并不是该厂惟一被侵权的职工。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货源不足,新华服装厂开始让部分职工“倒休”。“有时候歇一天两天,后来歇三天四天,慢慢地在家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一天,干脆不让进厂门了。”任胜格隐隐感到不安。

  2012年2月,“在家休息”的职工们接到返厂通知。“我们以为有活干了,谁知道是让我们‘买’档案,走人。”

  因为苑建恒案,新华服装厂的职工们都知道刘秀珍这位“工人律师”。于是,任胜格、王学勇等20多名职工,抱着材料找到位于一个老旧小区的刘律师办公室。

  看完材料,刘秀珍眉头皱了起来:“咱们职工一定要看重自己的价值。国家制定了保护工人的法律,咱们就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些话像钉子,扎在任胜格心里。她脸涨得通红,“他们说,不拿走档案就销毁……”

  “其实我们的诉求很简单。”王学勇说,“请企业正式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缴足社会保险。让我们能办理失业、能再就业、能退休。”

  望着这些已经四五十岁的职工,刘秀珍又一次接下了这个“难啃的骨头”。3年来,官司历经劳动仲裁和五次开庭,她提取的证据、整理的卷宗已近半米厚。

  2014年7月31日,任胜格突然听说刘秀珍做了个大手术。“当时说是胃溃疡,其实是胃癌。但没人敢告诉刘律师。”

  这次手术,刘秀珍失去了几乎整个胃,刀口从胸部一直蜿蜒到腹部。可令职工们没想到的是,手术后仅仅一个多月,刘秀珍又出现在了法庭上。

  从此,职工们去刘秀珍家的次数更频繁了,但不是为了案子,只是想多看看她。“刚开始我们担心打扰她休息,可她大女儿说,‘你们来吧,老太太一看到你们就两眼放光’。”

  身体越来越虚弱,刘秀珍似乎预感到自己时日不多。5月26日,她让职工们用轮椅推她去河北省高院催促开庭。8月底,又找到跟踪报道她办案10年的河北工人报记者毕春华,捐出了1293本法律书籍。她对毕春华说,“以后再代理案件的机会肯定少了,让这些书帮助更多的职工,让他们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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