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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社会成本最低和社会治理效益最高的路径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应当引领国家养老金结构调整,走社会成本最低和社会治理效益最高的路径。这需要依法明确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责任和单位配款责任及其列支渠道,由此形成个人账户和职业养老金,借鉴企业年金信托型管理模式,通过特种国债和市场投资实现保值增值目标,自改革当年起,事业单位职工从个人账户领取的养老金相当于退休金的1%,此后逐渐增加和替代退休金,最终退休金降到个人退休前收入的30%,与国民基础养老金对接,退休金彻底退出。这是一种“前台稳定、后台周转”的过渡措施。前台稳定可以促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后台周转可以促进中国养老金结构调整,整合统账结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与政府补贴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和支付系统;整合现行各类养老金个人账户,包括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和居民个人储蓄账户等,建立国民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和投资保值机制。
政府责任如下:一是偿还旧账。确保老人老制度的养老金支付,建立与生活成本关联的待遇调整机制,减少养老金待遇差异,抑制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特殊问题特殊处理,例如,可将新中国成立前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作出贡献的老干部和企业高工们(人数不多但不能忽略),如同当今重大贡献人员,纳入国务院特殊津贴范围。二是确保国民基础养老金支付。基础养老金应当与上年度居民平均消费支出挂钩,如果政府承担了其中的60%~80%,拟定税费率约为企业工资总额的10%和个人工资的4%。剩余的应当由个人储蓄。为此,需要建立居民信息申报、核实和更新系统,完善养老金预算制度和待遇调整机制,明确中央地方责任,委托大型商业银行代发。
个人责任如下:努力工作40年,实现个人70年财务自由,坚持终生自立的理念进入老龄社会,适度减少对政府和对子女的依赖性,在履行缴纳养老金税费义务的基础上,增加个人积累,改善老年生活。
个人储蓄费率最低为个人工资的4%,自愿增加;还包括雇主最低配款4%,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增加;二者均在税前列支。由此实现养老金两个账户、三个来源,即相对小的公共账户支付基础养老金,资金来自税费征收后的转移支付;相对大的个人账户,资金来自个人储蓄养老金、雇主配款养老金、商家积分转换养老金和投资收益。政府解决吃饭问题,个人通过努力工作增加积累和投资管理来改善老年生活质量。
市场责任如下:加强国民养老基金投资教育,培育养老金受托人和机构投资者,建立国家养老基金监督委员会,制定养老基金战略投资策略,强化资本市场监督和提高透明度,实行养老基金年报制度,将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范围,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