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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协商难、落实难、执行难
■探索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升级版”途径
■收入是职工最核心的利益;参与是职工最根本的权利
9月1日,对于北京市餐饮行业部分企业职工来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通过“马拉松式”的协商,本市22家餐饮连锁企业、12个特色美食街区的569个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21701名。根据合同,北京餐饮行业部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8.2%,也就是说今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
有关人士认为,这次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对我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具有突破性和示范性意义。
来之不易的合同
这是一场历时半年、先后修改6次文本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甲方由北京市服务工会出面,身后站着2.1万余名餐饮职工;乙方由北京市餐饮协会出头,代表大小餐馆美食店面的569名老板——
“这两年,很多餐饮企业的日子不好过,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也不愿意多谈。”西城区德胜街道总工会服务站负责人于淑梅介绍说,今年8月,正值北京最热的那几天,她和同事到地区的餐饮企业摸底职工工资状况,却遭遇连番“尴尬”。
“我们现在的经营状况确实困难,您说我们该怎么办?”“利润总是上不来,怎么给职工涨工资啊?”“我们想尽了各种促销方法,客流量就是上不来,能帮我们想想法子吗?”一个个问题,扑面而来,让于淑梅瞬间也有点“晕”。
于淑梅介绍说,近几年行业工会联合会每年都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原本以为这次协商工作也会一帆风顺,没想到在摸底调查职工工资的阶段,就遇到了这么多难以回答的问题。
“有些企业确实有困难,所以我只能先听他们诉完苦,发完牢骚,再给他们做工作。”于淑梅说。德胜餐饮行业持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克服了行业成员单位动态变化和人员变更、调整等诸多困难,及时指导行业工会联合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巩固了职工方协商主体资格。
这只是22家餐饮连锁企业、12个特色美食街区的569个企业中的其中一个。去年11月召开的市商业服务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会议,讨论通过了《餐饮连锁企业和特色美食街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方案》,确定今年在我市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今年9月1日,正式签订了《北京市餐饮行业部分连锁企业和特色美食街区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北京市餐饮行业部分连锁企业和特色美食街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两个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