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宋铁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就必须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工作,在回归本职的基础上,改进监督执纪方式,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时,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建制度硬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笼子就是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以制度制约权力,规范权力运行。要在结构上制约,科学配置一把手权重,落实主要领导“三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建立分管领导权责配置实施意见,构建“内部牵制、逐级约束、双向担责”的权力运行结构。要在程序上制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廉政风险防控植入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完善层次清晰、脉络分明、环环相扣的运行流程。要在标准上制约,建立岗位、部门、事项的用权标准,明确权力行使的主体,重点解决用权的随意性和裁定空间跨度大的问题。要突出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强监督明重点。监督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履行监督责任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拓宽监督范围,让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朝阳区要求处级党政正职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选取部分单位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以巡视的方式重点监督,以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专项监督,以检查考核全面监督。加强对集体决策的监督,要在决策前重视调研论证、关口前移,决策中公开透明、有决有议,决策后监督执行、强化监管,推行重要事项列席旁听制度和决策问责纠错机制。加强对重要领域的监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行为主管部门要担负起监管职责。
查违纪“零容忍”。聚焦中心工作,加强对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朝阳区委“两个从严、四个坚决不允许”的要求的案件,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北京市委提出的7个严禁、8个方面39项重点整治要求,认真解决法律意识淡薄、大局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自由散漫、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作者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