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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 贵在担当
//www.workercn.cn2014-07-22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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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责任担当”的重要意义,要求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尽己之责、担己之任,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敢担当、能担当、真担当。  

  敢担当。执纪、监督、问责都是“得罪人的事”,如果奉行好人思想,讨人嫌的话不愿说,得罪人的事不敢干,监督碍于情面、执纪手下留情、问责瞻前顾后,不愿担当、不敢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将是一句空话。落实监督责任,我们必须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得罪那些违法乱纪、违规“出笼”的人。要有敢担当的魄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扯扯袖子、大喊一声、及时提醒;对工作不思进取、推诿扯皮的现象,要敢于及时制止、及时纠正,敢于较真;对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松懈涣散的现象,要敢出重拳,不留情面、及时整治;对生活糜烂、骄奢淫逸的现象,要敢于动真格、决不姑息;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真查实办、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能担当。俗语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担当需要精神,更需要能力,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具备能担当的真本事、真本领。提高适应新形势的履职能力,我们要抓住“三个关键”。要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快推进派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创新监督理念和监督方式,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制度保障。要深化“三转”,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真担当。一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要经常抓,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把螺丝拧紧、把发条上足,向坏习惯开刀,向潜规则说不,努力实现改进作风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深入抓,揭开各种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抓,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决不手软,加大违纪违规的成本和代价。二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着力形成强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围绕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事项公开、权力运行监督、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等方面,不断健全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作者系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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