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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委员一种快捷、方便、有效的履行职责形式,也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工作空间的新拓展。社情民意能否做到合时、合拍,我的体会是做到“三有”、“三精”。“三有”即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保证社情民意的“音正”;“三精”即素材要精彩、观点要精准、文字要精练,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采用率,达到“音准”效果。
以“三有”保证社情民意的“音正”。反映社情民意,务必要保证“音正”,方向上不偏差,提出的问题准确,建议切实可行,尽量使支撑观点的有效数据真实详尽,背景材料充分到位。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例如,我是一名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大量的村居两委证明被当事人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而广泛运用于民事诉讼中,部分证明的事实表述具有随意性、倾向性,村居两委在印章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所签合同违法瑕疵疏漏屡见不鲜,这些既不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也给集体利益造成一些损失。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巴南法院2013年1至10月审理案件中涉案的村居证明和合同进行分析,同时结合重庆市在2014年已完成村居换届,提出《关于对换届后的村居成员进行法律培训的建议》,被市政协采用。
以“三精”保证社情民意的“音准”。精彩的信息素材是保证信息价值的基础,反映社情民意就更要注重那些对社会发展有实际意义的独特的观点和建议。一些好的社情民意往往闪光在一个观点甚至一句话,在收集整理素材时逐步培养精准眼光,然后再挖掘其中内含的深层次问题。为此,要养成对身边发生的各种社会问题从社情民意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工作习惯。例如,我在充分的调研和思考之后,撰写了《民主党派成员发展避免趋同化的建议》的社情民意,提出了3条建议:从各民主党派继续保持党派的界别性和独特性,尽力减少跨界发展;统战部门要加强党派成员发展对象的协商审核;统战部门协调建立同一行政区域中的各民主党派发展对象定期通报制度。这个社情民意很快被市政协采用。
社情民意工作与党派等界别的联动,可以扩大“音准”的范围。政协委员由界别组成,其中,不少委员由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推荐产生。所以,在民主党派、群团的各项工作中都蕴涵了大量的社情民意素材;另一方面,社情民意又可以与提案、发言、高层协商等参政议政成果相互转化,在工作效率、素材质量、工作成本方面都更具有相对的优越性。例如,在2013年民主党派组织的调研中,区政协委员们通过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比较分析,提出许多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建议。
我认为,要关注那种涉及全局的、带有倾向性的或苗头性的问题,发掘那些深层次的、尚未引起党政部门重视的信息,从小问题中发掘出大信息,从老问题中发现新情况,从老建议中发现新角度,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才能使报送出的社情民意让人“眼前一亮”,进入党委、政府决策视野。
有情况,素材要精彩;有分析,观点要精准;有建议,文字要精练。只有提高社情民意反映的“音准”,才有可能成为决策参考、造福百姓。
(作者系重庆市巴南区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