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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本报近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教授陆玉林。
记者:今天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中国有何意义和价值?
陆玉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核,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关键所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至关重要。
在我国的社会转型时期,多元、多样的价值观念齐集并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形成和凝聚全体社会成员的价值共识,规范和引导人们的价值观念,化解人们在价值观方面的疑虑和困惑,能够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正确的价值引领和精神支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为明确的价值导向、价值依据和评价标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改革创新提供基本的价值遵循。
记者:在您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何基本特点?
陆玉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在价值层面的集中体现,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逐步明确和发展起来的。核心价值观的概念化和理论化,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科学阐述、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之上。同时,也吸收、借鉴了各种优秀思想文化。因此,它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历史性和现实性、民族性和世界性、特殊性和普遍性相结合的特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念化和理论化,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抽象到具体、从实践发展到理论总结的过程。这种发展性特征表明,随着实践的发展,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将更为清晰地展现出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体认和价值追求的基础上,实现了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的统一。“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是相互融贯的有机整体,而在表述上各有侧重。既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也考虑到了特殊性和个别性。既可以从整体上来把握,也可以从具体方面来认识。这三个层面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不能将其割裂开来。
记者: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
陆玉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人民群众现实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具有广泛的认同基础。但是,一方面个体价值观念与社会的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差异乃至冲突;另一方面在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着多元、多样的价值观念。既要肯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是社会进步和宽容开放的表现,也需要在差异性中寻求共识、扩大认同,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发挥其统摄和支配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共同的、主导的价值观念,内化于心是根本。用政策、制度和法律来体现和维护核心价值观,从而促进人们的自觉认同,是现实的、有效的方法,而教育、学习和实践养成则是基础。
记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如何在高校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
陆玉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民群众心中深深扎根、开花、结果,离不开宣传、教育。青少年接受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对它的认知和理解,更需要学校教育。青少年主要在学校学习、交友和活动,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综合构成的教育网络中,学校教育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进教材、进课堂是必要的基础性工作,但是要将教材编好,将课堂教学组织好、开展好,避免进课堂就是增加学分要求、开新课的形式主义。一方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另一方面要把握青年学生价值观自主性发展的规律,还要深入了解社会现实,不能不顾规律、脱离学生实际和社会现实。同时,要积极开展实践教育,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关键是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关注学生要求的多样性,分类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有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高质量的管理。
记者:《意见》还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任务。请问,如何才能把这一任务落到实处?
陆玉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的认同基础,决定了它能够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同时,核心价值观继承历史传统、顺应时代潮流,合乎民情、顺乎民意,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是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制高点,具有先进性和自身优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潮、凝聚共识要落到实处,必须加强和改善宣传教育和深入具体的理论解释工作,必须在各种传播渠道和平台上占据权威主导和地位,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教育和引导。同时,要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标准批判各种错误思潮和价值观念。最为重要的是,要在制度安排、决策部署、法律制定、社会治理等各种实践中坚持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凝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