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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我国改革开放成功实践的重要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深刻指出了全面深化改革人民性的根本价值属性,是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
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进行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首先是因为我们党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和人民在一起。只有站稳人民立场,心里时刻装着人民,感情亲近人民,才能自愿自觉地为人民服务,也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始终站在广大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把广大人民的利益看得比泰山还要重,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决不能损害人民利益甚至与民争利。
全面深化改革要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领域、最迫切期盼解决的问题,也是最需要改革的地方。《决定》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作出《决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关键是把《决定》提出的重大问题改革方案贯彻好、落实好。全面深化改革,就要积极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和殷切期待,把人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矛盾着手,不断解决产生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体制机制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要不断实现人民利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的衷心支持和拥护,就是因为改革开放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1978年到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24565元,增加了7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7917元,增加了59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仍然是中国最大的“红利”,但如果“改革红利”不能体现到广大人民身上,改革就会丧失动力,也不可能持续。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的过程就是人们利益关系调整和利益分配更趋公平公正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动力来源于人民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充分发挥,是改革顺利推进、取得胜利的不竭动力。《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这深刻指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动力来源于人民,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改革依靠人民,首先要调动人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困难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其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一点都不亚于30多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就没有越不过的坎。“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参与改革,让广大人民成为改革的推动者而不是改革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要引导群众知晓自身利益所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使全党全社会都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改革合力,不断为全面深化改革夯实群众基础。
全面深化改革要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的首创精神空前高涨。能不能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已经成为影响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全面深化改革是开创性事业,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结合起来,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大胆试验,激发人民的创造热情,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重视发挥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对于改革探索中的一些失误和不足,要宽容包容,不要求全责备,积极加以引导,不断改进完善,真正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创造精神激发起来、调动起来。
全面深化改革要汲取人民群众的政治智慧。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未竟的事业,还有很多未知的领域和因素,必须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政治智慧。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推进改革的主心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制定改革方案决不能闭门造车,要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遇到改革难题要虚心向基层请教,让每一份改革方案都广泛集中民智。要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提炼,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人民的评判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最能衡量改革的长短优劣。全面深化改革,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改革政策的出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听取群众的声音;改革措施的执行和进展,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的重要尺度;改革的成效要让群众真满意、而不是“被满意”,努力使改革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群众检验。
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追求在普惠人民
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最终体现在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到包括各个阶层在内的全体人民身上,而不是少数人受益。《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指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最终指向,就是要增强改革的普惠性,让人民生活得更好。
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着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我国也存在大量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比如收入分配不公、阶层凝固化、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在现实生活中,影响社会公正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绝对的社会公正也是不存在的。但我国一些社会公正的缺失,是由于制度不合理导致的,比如由于体制编制形成的身份不同而带来的收入差别,比如下层人民向上流动困难的阶层固化问题,人民理所当然难以接受。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解决影响有违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问题,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现象,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决定》明确提出:“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就是要通过改革完善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让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着眼促进人民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广大人民几乎都从改革发展中得到了实惠,我国改革真正称得上是“人民的改革”。但是,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已经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推动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着眼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习近平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是全面的、多层次的,不仅要有充裕的物质文化生活,而且要有民主法治保障,同时还需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就要着眼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作者系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