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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是考察和了解干部的重要方法和程序。对于被测评的干部来说,民意如何是一个标准,所谓“口碑”也正在其中体现;而对于测评主体来说,民主测评也是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民主权利,使选拔任用干部有了可靠依据,正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的,“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要注重群众公论。”
近年来,各级在考察选用干部过程中,都注重运用“民主测评”这一条,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使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客观公正,绝大多数被提拔的干部都得到了官兵认同。但从实际情况看,民主测评过程中,有时也还存在一些失真等问题,使得测评结果不能充分反映客观实际。
有哪些因素影响或干扰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呢?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感到,主要有这样几个因素值得注意:一是存在少数同志拉票跑票现象。中国社会是一个讲人情、重感情的社会,测评时,有的同志因为拉票跑票,往往使得投票者抹不开面子,容易改变投票的取向,这样一来善于拉票的人得票数往往比不拉票的人得票数会多一些。二是与一些同志平时处人处事的方法有关。有的同志政治水平很高,工作能力很强,自我要求也很严格。但是,由于平时处人处事原则性太强,不太念及人情社会的潜规则,因此工作中难免得罪一些人。而有的同志平时就经营“人缘”“票缘”,能力不强但人际关系很好。因此在民主测评中讲原则的同志可能反而不如个别当“太平官”、做“老好人”的同志。三是往往存在“秀木效应”。就是有的同志因为相对优秀,被大家看好可能受重用,但在测评时,因为大家都争取这一机会,结果票数往往并不一定集中到这样的同志身上。四是有的同志因为拥有某项特长,但处在冷门岗位,所干的工作很少被突出出来,一般人认识不到其重要性,因此民主测评得票上也会吃些亏。
基于诸如此类情况,我们在运用民主测评时,必须注重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加以分析和对待。首先,不能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决定的唯一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党的干部原则首要的是坚持党管干部,党委和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具有重要的考察识别的责任和把关决定作用,既要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也要防止唯票取人和唯分取人的现象。对此,新近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对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这是很有现实针对性的。其次,必须对在民主测评过程中出现的“感情票”、“利益票”、“同情票”、“圈子票”等情况有所了解并认真加以分析,如有的同志平时上上下下反映并不算十分优秀,可是投票的结果却遥遥领先,对这样的票,就不能简单地肯定,而要了解其背后的一些因素,一旦发现不当行为,不仅不能认同,而且还要视之为行为不端给予严肃地批评,直至取消相关资格。同时建立相应的措施,尽力防止不正常的投票结果出现。其三,更加注重对干部的全面综合考察,既看政治立场、理论水平,又看军事素质、打仗能力;既看上级给予的评价,又看群众的口碑;既看单位工作的亮点,也看打下的工作基础;既看思想和工作作风,也看清廉节俭等生活作风;既看与机关领导的沟通能力,也看与普通群众的联系情况。作为党委和领导机关如果注重在这些方面全面考察干部,将这些方面情况综合起来考虑,相信对干部的考察了解会是全面的,提拔任用这样的干部也是不会错的。
(作者单位:73821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