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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组长 张英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涵和基本途径,增强组织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健全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严格组织监督,形成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充分认识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党的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对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秉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原则,传承共产党人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列宁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领导要靠组织,组织纪律是党的各项决定得以执行的重要基础。加强纪律性,提高执行力,才能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牢不可破的坚固堡垒,把我们党锻造成更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指导思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党的组织纪律是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条件。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始终和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保持一致”。
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深化作风建设特别是坚持“三严三实”原则,夺取全面深化改革新胜利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也是对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干净干事,创新创业”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自觉践行。要以“三严三实”原则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提升“软实力”、改善“软环境”、做出“硬成绩”,形成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行动力量。
准确把握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主要内涵
组织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组织原则、组织关系、组织观念、组织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范和要求。组织纪律是个系统工程,从集体到个体,从上级到下级,从思想到行为,从党内到党外,都要纳入组织原则和纪律规范之中,不存在组织管不到的特殊党员和特殊领地。组织纪律内涵十分丰富,范围非常宽泛,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和习近平同志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可将其主要内涵概括为“五严五不”:
严格遵守“四个服从”,不允许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错误言行。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组织纪律的核心要义。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允许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作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项工作都要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一事一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更不得虚报、谎报、假报。这是组织纪律的现实载体。
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不允许任何人在党内搞特权和个人专断。各级领导干部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监督之下,个人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决定重大问题都要经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这是组织纪律的实现方式。
严格遵循行为准则,不允许公开发表违反组织原则的言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必须通过组织程序和组织渠道,绝不能“不分内外”,随意到社会上散布杂音噪音,更不允许和中央唱反调,和党“唱对台戏”。这是组织纪律的外化要求。
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允许在党内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或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论在党组织内外,都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决不能将党视为各取所需的“政治超市”、随心所欲的“私人会所”。这是组织纪律的基本原则。
上述组织纪律“五严五不”的“大框框”、“硬杠杠”,必须融入贯穿体现到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之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积极探索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有效途径
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组织意识是前提,组织观念是根本,组织制度是支撑,组织管理是基础,组织监督是保障。
进一步增强组织意识,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信仰、忠诚于事业,任何时候都必须与党同心同德、荣辱与共。必须强化组织纪律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时刻绷紧组织意识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规定要求,把组织纪律纳入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等工作中,纳入到公职人员入职教育、日常学习培训和单位组织文化建设之中,牢固树立“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组织约束没有禁区”的组织观念。要加强组织纪律建设主题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知纪、懂纪、遵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组织意识、组织观念。
进一步健全组织制度。结合实际,着眼从严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让组织管理“网眼”更细小、组织监督“篱笆”更密实。一是细化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健全请示报告等具体制度。建立重大决策事前报告上级党组织制度,健全内部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先办后报,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要从上下班考勤、会议纪律、请销假报告、重要情况报告等“小微制度”入手,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形成“守纪受褒扬,违纪被惩戒”的组织文化和制度执行力。三是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
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加强组织管理,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严格按组织原则办事、按组织要求用权、按组织程序决策、按组织关系管人。具体而言:一是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要善于与班子成员、一般干部和党员群众打交道、做朋友,善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寓管理于沟通,让领导变协调,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个人权威,把单位和部门搞成“自留地”。二是提高团队协作能力,要摆正自己与他人的位置,班子成员间要相互尊重,不要当面讲好话、背后乱拆台。三是提高执行实施能力,加大工作部署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张弛有度、推进有效。
进一步严格组织监督。一是突出重点“抓领导”。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是组织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人,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精心组织、持续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二是抓早抓小“勤提醒”。要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丢选票,平常有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就要早作提醒、早打招呼,早拍肩膀、早拉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三是动真碰硬“零容忍”。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让组织纪律成为人人敬畏的“全天候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