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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决定》明确提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等六大方面。这是党中央在建设法治中国大背景下,对各级党委政法委的职能再定位、要求再明确,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政法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地位重要、作用特殊,当前要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在推进我市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是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法领域,坚持党的领导主要体现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切实维护党的领导权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的执政安全,这是社会主义法的阶级属性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决定》的说明中,重点说明了10个问题,其中5个是政法机关的直接任务,充分表明政法机关在建设法治中国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因此,每位政法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充分体现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做国家政权的捍卫者,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二是必须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每位政法干警都必须敬畏法律、慎用权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不是包办具体事务,领导干部更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我们党的明确主张,党的领导要体现在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作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者,肩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要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和鲜明的法治精神,以高度的党性观念、坚定的政治立场,带头依法办事,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打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努力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上都体现公平正义。
三是必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西方司法制度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司法的人民性,要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司法权的本质和来源,真正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靠谁执法”的问题,要切实保障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维护人民权益的各项工作,使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成果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的人民属性。
四是必须强化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握有重要的执法、司法权力,只有强化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才能确保执法、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林启邦,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