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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未来国资国企改革方向是淡马锡模式或者汇金模式。但这两个模式是否可行,笔者认为关键是能否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改革大方向和大原则。
第一个大方向是立足国情,走中国特色的道路。新加坡淡马锡集团成立时管理资产才合16亿元人民币,目前约1万亿元人民币,但我们一个央企的资产就可能达两三万亿元。考虑到国资委所监管央企的资产近40万亿元,全国除金融国企之外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00万亿元,汇金公司监管的金融资产总额目前是70多万亿元,中国这么庞大的国有经济规模、如此多样性的国有企业结构,难以像新加坡那样仅靠淡马锡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
第二个大方向是市场化。要让国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就要坚持三个改革原则,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但淡马锡和汇金模式仍然存在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的弊端,中国国企改革在这三条改革原则上已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不能开改革的倒车。
另外,汇金公司以我国的外汇储备为基础,实际上是一个金融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模式。这同国资委监管的实业国有资产有很大不同,所以也不可能采取同样的模式。
笔者认为,汇金和淡马锡这两个模式在中国作为国资管理的总体模式难以行得通,既然中央批准我们试点,那么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试点中总结、在实践中完善。
笔者同时认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首先要有国资委的授权。其次是健全董事会工作机制并且有效授权。具体授什么权,需要在改革试点中探索。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解决什么问题,授予不同的权力。
另外,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实行三个管理。第一是章程管理,依据试点工作方案严格制定公司章程,国资委要一户一户来制定、审核、修改。章程中把大的东西都要明确,包括国资委和企业董事会之间的权责界限,也包括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主体的关系和权责界定。第二是战略管理,国有公司章程中就会明确未来的战略边界,哪些属于战略管理的内容。国资委将来只管理战略事项,管大方向。对一些具体的投资事项就交由企业自行决策。第三个就是预算管理。国资委按照公司法,审议批准公司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和约束。国资委直接委派会计师,参与重大事项经营决策,加强财务监督。这三大管理也将会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