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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元管理到多元治理,重塑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在激发社会活力的框架下培养
学者指出,在2013年之前,社会管理被概括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十八大报告的一个最大亮点,是在这“十六字方针”后增加了“法制保障”,使之成为“社会管理”领域的“二十字方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理念,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转变了原有“维稳”思路,而在“有限责任政府假设”的基础上,赋予社会对于自身“生成”与“演化”的冲突与矛盾的化解功能。社会的秩序化结果,不应只是政府的责任,而且还是社会与社会组织自身的责任。从一元管理到多元治理,表征了党和政府对现代化国家认识能力的飞跃,也奠定了未来一个历史时期政府处理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由此开始,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结构与功能将在新理念下被重新塑造。一定范围发生的社会矛盾与冲突,将被视为社会常态运行中的“安全阀”,而非威胁社会总体安全的“倾覆性事件”。社会对社会自身矛盾的化解能力,也将在激发社会活力的框架下培养壮大。
当前社会阶层固化趋势导致社会向上流动乏力
阶层流动缺失是导致“社会病”存在的一个原因
社会结构和分层是社会学研究的传统课题,阶层流动问题研究是其中的一个热点。学者指出,当前社会阶层固化趋势导致底层社会向上流动乏力,如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普通地方院校与专科院校,我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获得存在明显的阶层差异。教育机会公平逐渐丧失成为社会流动之忧。还有学者指出高房价影响社会流动,一方
面高房价影响社会流动,催生大量房奴,降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房价升高会阻碍劳动力流动,尤其是青年人的择业流动,大学生及农民工群体无法更好地进入城市生活,阻碍了地区间人口流动。还有学者指出,流动性缺失是导致“社会病”存在的一个原因,如社会拥堵问题,大量底层社会群体有向上流动的需要,而现实中流动渠道狭窄,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必然导致社会拥堵。学者还指出阶层固化进一步加深,处在上层的社会和处在下层的社会同时出现流动乏力的情况。
“橄榄形分配格局”意在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转移支付与税收调节有利于缩小财产占有差距
最近几年,社会学有关收入分配的研究层出不穷、汗牛充栋。这些研究的目的旨在影响中央的决策并找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可行路径。《决定》颁布之后,有研究指出,“橄榄形分配格局”是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来的,而其本质意义,就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橄榄形分配格局是与金字塔形分配格局完全相反的收入分配格局。在橄榄形分配格局下,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会日趋缩小,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也会趋于下降。但在金字塔形分配格局下,中等收入者的人数会被挤压,低收入群体过大的格局会长期得不到改变,从而使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有研究者指出,要在初次分配中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现在还比较难,但通过二次分配(指社会保险和转移支付等社会保护网)来改善收入分配的办法则可以在短期见效。而且,转移支付与税收调节不仅会缩小现时收入差距,而且还有利于缩小财产占有差距。(作者张翼为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政治学篇
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型式”改革
坚持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统一
当今,我国处在历史大变革、结构大调整、格局大变动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学者认为,新起点上的改革是破解影响发展和稳定的体制机制障碍与利益固化藩篱的“命运性”改革,公平正义是改革的逻辑起点,是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取向,也是全社会最大公约数之一。学者认为,当前“公平正义性”改革,是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型式”改革,是坚持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统一的“科学性”改革。学者指出,公平正义改革理论是新历史起点上理论创新的生长点,必须从根本上对既往的改革思路和改革举措进行反思,全面而细致地清理一切妨碍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体制和机制,通过对“改革”的改革,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把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还给人民,才能使改革的逻辑起点真正复归到公平正义上来。
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问题研究升温
再分配体制、预算管理体制等成热议主题
2013年政治学界对国家体制的关注正在逐渐从一般宪法意义上的政治体制,向侧重基本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方向转变。这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关于体制和制度有效性,以及国家治理能力问题的实证研究正在逐渐升温。国家的社会监管能力和相关制度建设开始越来越多地进入政治学研究的视野,越来越多的政治学者认识到,中国要为一个即将崛起的大国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无论采取何种政治形式,其必要前提在于需要国家具备一套优良的管制体制和充足的治理资源和能力。从政治学研究成果来看,产生了一批以中国国家基本制度建设为主题的一系列议题,既包括传统的国家财税体制、再分配体制,预算管理体制,又包括廉政制度建设、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建设等反映时下改革热点议程的研究。
“参与式民主”:中国特色的“横向民主”
“协商民主”是民主发展的路径和重点
党的十六大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到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一目标在理论界被结合现实经验表述为“参与式民主”。在今天,参与式民主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论问题,而是有着强烈的现实政治和制度需求。2013年,中国政治学界紧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相关研究,主流的讨论已经不再满足于介绍西方参与式民主理论或相关的理论辨析,而是立足国情,旨在探索契合中国政治发展需要的参与式民主。有学者提出,中国所要探索的“参与式民主”,是一种“横向民主”而不是以西方代议制为代表的“纵向民主”,横向参与的主体是平等、独立的个体,而参与的范围比纵向民主更广泛,参与渠道更直接。
如果说“参与式民主”是学术界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可行模式的一种表述,那么发展“协商民主”则是执政党正式提出的民主发展的路径和重点。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求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快探索发展协商民主,已然成为2013年学术界和党政领域的基本共识。
“集体领导制”具有更明显的信息优势和决策优势
中央决策是一个多主体、多层次的多轮互动过程
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在继续保持基层民主经验研究的同时,一大批学者将视角转移,与基层民主研究“向下看”不同,新的研究亮点更加注重“向上看”——2013年十八大“开局”之年所产出的一大批新的研究成果,明显将注意力放在了决定中国宏观的高层党政体制方面,更加着眼于分析中国政治体制显示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注重从体制运作的角度认识和解释现实政治,这成为2013年政治学研究的新亮点。有学者认为中国的“集体领导制”与其他西方政治体制,具有更明显的信息优势和决策优势。
有学者对中央决策机制的新特征和新变化给予一个新的解释,认为中国体制内的部门设置并没有妨碍重大决策共识的形成,这是由于中央体制内存在多层次的协商和协调机制,通过这些机制,中央决策过程变成了一个多主体、多层次的多轮互动过程,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政府决策高效能表现的制度基础。(作者樊鹏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哲学篇
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公正观
应对和求解现实公平公正问题
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问题,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成为2013年中国哲学界的重要学术关注点。学者认为,对中国发展道路应进行历史唯物主义审察,如对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的讨论,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从历史唯物主义层面的思考,在分析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状况的基础上加以把握。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生问题、幸福问题、文化问题、生态问题等,都有必要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予以合理解读,从而为中国发展提供与时俱进的思想资源。另外,唯物史观视野中的公平、公正问题也得到学界的格外关注。学者指出,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已成为最突出、最重要的“中国问题”。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角度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公正观,以应对和求解中国的现实公平公正问题,提升历史唯物主义的时代精神。
检验学术话语体系创新的标准,是能否回答实践提出的问题
增强国际学术话语权,关键是找到构建中国话语体系的突破口
打造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是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学界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有学者认为,检验学术话语体系创新的最终标准,是能不能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新问题,能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供雄厚的理论支撑,中国学术话语体系创新重点要在突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上下功夫。
学者认为,当前中国要增强自身国际学术话语权,关键是要在对冷战后的西方主导性国际话语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找到构建中国话语体系的突破口。如“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霸权稳定论”、“民主和平论”、“民主化第三波”等都基于一些著名学者和理论家的学术研究,尽管对于基于事实歪曲和价值偏见的西方话语,我们不能认同,但批驳它们的最好方式不是道德审判和价值的谴责,也非政策宣示性的否定,而是学术上的回应。因此,新的国际议题的设置和话语引导的达成,新的学术概念、范畴和表述的提出,都必须基于深入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思考之上。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出去”
消除外国对中国的“误读”和“误解”
学者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属于全人类的,马克思主义事业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业,而且是全人类的事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必须“走出去”,学者理应在其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中国学者要扩大研究与交流视野,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科研成果,主动“引进来”;不仅不应在国际交流中缺席,还要主动“走出去”;既要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还要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为此,中国学者承担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世界的重要使命,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世界的重要力量,可以利用角色和学术优势积极开展理论外交,客观、准确地向外国学者介绍中国基本国情、价值观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消除外国学者、政要、普通民众对中国的“误读”和“误解”,展现中国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良好形象。
(作者李建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伦理学篇
网络发展蕴含着丰富的政治伦理
网络媒体负伦理价值靠法治监控
2013年对网络传播环境的治理引起有关网络伦理的讨论。学者们认为,网络发展的某些趋势,有助于现代政治伦理的时代精神、公民精神、主体精神、平等精神等伦理精神的建设和发展,蕴含着丰富的政治伦理。网络给予进入网络社会的人们以道义上的平等权,促进了社会资源、特别是信息资源分配上的平等与进步。网络媒体的伦理价值具有两重性,即正、负两极性,网络媒体的负伦理价值时时困扰着人类,应关注网络媒体的负伦理价值的研究,在网络媒体造福于人类的同时,要防止网络媒体的负效应;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情色传播和泛滥、网恋、网婚、网络情爱、网络谣言、网络言论非理性化等,应加强网络的立法监督和分类管理,尤其应当为广大青少年网民提供一片清朗的网络空间。
既要遵守技术决策的人道原则
又要遵守技术决策的生态原则
“黄金大米”以及昆明“px”项目引发人们抗议等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技术伦理的极大关注。学者认为,技术决策的伦理原则包括以人为本原则、公正原则、敬畏生命原则和安全原则。技术决策者的伦理责任既包括事前责任和决策责任,又包括事后责任和追究性责任。学者们认为,对技术进行伦理评价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技术与人之间关系层面的技术人道主义原则、技术与自然之间关系层面的技术生态主义原则和技术与社会之间关系层面的责任原则。技术人道主义原则主要包括对生命的尊重、对人类情感的关注以及对人性的保护等。技术生态主义原则旨在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责任原则强调对自然、后代和社会的责任,要求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决策者尽可能客观、公正、负责任地向公众揭示新技术的潜在风险。针对技术决策中普遍出现的“伦理缺位”的现象,必须把技术因素、经济因素、伦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紧密结合起来综合对待。
立根传统伦理才能吸取人类伦理的积极因素
道德建设贵在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个人道德
道德建设是近些年伦理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学者指出,重建道德伦理的一项关键措施是重拾传统道德话语,应该注重把儒家人生哲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结合起来,并积极吸取西方科学精神和自由个性的积极因素,拓展传统文化中的其他合理要素,以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微观个人道德和心理结构。
有学者提出了“中华新伦理”构想,即“新三纲五常”。“新三纲”是“民为政纲、义为人纲、生为物纲”;“新五常”体现为“天人和”、“族群宁”、“社会公”、“人人义”、“亲友亲”以及“仁、义、礼、智、信”。学者指出,在道德生活中恢复中华优秀道德传统及其伦理话语的根基性地位,并不是说要完全回到传统,也不是说只有传统伦理话语才是合理的。我们之所以要坚持传统,是因为只有在传统伦理的根基上,我们才可能吸取各种世界性和人类性伦理的积极因素,在当代道德生活中取得建设性的进步。(作者陈士平为中央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