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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行政文化方向确立
行政改革也要做加减法
有学者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行政文化建设的基本诉求。它对某些文化领域带来了冲击,又提供了全方位的市场竞争机遇。
有学者认为,行政改革的工作可以分为加法和减法。加法的部分是增加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而减法则是要减少政府公款支出、行政干预和减少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总之,政府改革的力度是空前的,在改革的框架和行动的主导下已经确立了新的行政文化方向,并逐步成为文化习尚。
“土豪”称呼折射杂糅的社会心理
“土豪文化”实质是网络快餐文化
“土豪”是近来流行的网络热词,意指现实世界中物质富足但又缺乏文化内涵的社会群体。“土豪”的称呼反映了一种玩世不恭、批评性和诙谐化等特点结合的社会文化(心理)。
有学者认为,“土豪文化”实际上是网络时代快餐文化的一部分,随着公众的关注和使用迅速流行开来。“土豪文化”的流行满含对现实世界部分社会群体的嘲讽,其出现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合理性,但其对拜金主义的助虐,对公众价值观念的误导,都值得我们思考。
也有学者认为,某些社会群体在物质相对富足的同时,忽视了文化内涵的积累,成为“土豪文化”的标杆。“土豪文化”的流行从一个侧面也体现了公众对社会公平的呼唤。面对“土豪文化”,我们既不必过于焦虑,也不要熟视无睹。
(作者陈少峰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法学篇
软法研究范式大体形成呼之欲出
软法研究为国家治理开拓新思路
2013年中国软法文集《软法亦法》英文版在美国出版,这标志着中国学者对软法的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将从国内走向美欧。
有学者认为,软法与硬法同为现代法的基本表现形式,软法在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共同体全面法治化方面起着硬法难以发挥的作用,为共同体的法治化提供了工具和路径。
也有学者认为软法研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成长为一个有别于传统法学研究的新范式,软法研究范式已经大体形成、呼之欲出了。
法治国家遵循人权保障的基本价值
崇尚“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髓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引起宪法学界对法治国家建设与宪法实施的关注。
有学者认为,法治国家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个人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整个宪法体系也要遵循人权保障的基本价值。
也有学者认为,法治国家崇尚的是一种“法治”精神,即“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髓。从法理上看,法治国家主要还是从国家的统治和治理职能角度出发的,它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有学者认为,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要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形成宪法共识,树立宪法权威。
公益诉讼中,民事公益可分成两类
一是集合性公益,二是纯粹性公益
有学者对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新见解,创新性地将民事公益分成两种类型——集合性公益与纯粹性公益。
有学者认为,公益诉讼首先应解决公益诉讼的涵义问题,什么是公共利益、什么是公益诉讼、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又该在何种情况下提起?这些问题都需要结合具体实践进行讨论,经过详细的理论研究之后再以立法手段进行明确。
也有学者认为,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远远超出了民诉法的范围,目前对公益诉讼研究仍限制在私权保护中,学界对公益诉讼的研究思路应转变,对公共利益的立法应当放到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研究而非仅仅停留在制度规定上。
“法治中国”为繁荣法学提供新的契机
立法法完善重在防止越权或重复立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命题,为繁荣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契机。
有学者对中国行政法学理论基础进行了重构,认为中国行政法应该从“对峙”模式走向“合作”模式,进而走向和谐行政法。
也有学者认为,与其奢谈空谈依法行政,不如扎扎实实地设计一套科学精细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有学者认为,现行立法法对地方立法权限的规定还比较宽泛,不够清晰。这会衍生出两个方面的问题:越权立法和重复立法。
有学者认为,来自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数量庞大,存在着一些与法律冲突之处。在司法事务中,如果存在冲突,法官更愿意遵从司法解释而不是法律。所以,立法法的修改应该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权作出明确的规范。
行政诉讼制度的修改事关治理能力现代化
过分强调格式使得裁判文书改革陷入停滞
有学者认为,行政诉讼制度的修改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实体性和程序性两大问题,首先应增加法院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
有学者建议将对抽象行为的审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注意如何与相应的体系和程序相衔接。还建议将行政合同争议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使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学者认为民事判决书应当反映诉辩式的审判过程,应有针对性地反映当事人举证、质证情况和法院认证意见,判决理由应做到说理、论证透彻有力。
有学者指出由于过分强调格式,才使得我国目前的裁判文书改革陷入了停滞。
(作者刘武俊为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历史学篇
坚持了“两个不能否定”
就是坚持“辩证统一论”
有学者指出,两个历史时期都不能否定,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在中国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要不要搞改革开放。否定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中的任何一个时期,就否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有学者提出“辩证统一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并已进行了2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如果1949年不建立新中国,新中国不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不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没有形成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没有培养出大批从事经济、科技、文教事业的人才,改革开放是难以起步的。
也有学者认为,正确认识和把握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关系的关键,在于分清改革开放前历史的主流和支流。改革开放前的历史虽然有曲折,但它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是主要的。在那段历史时期提出了一系列正确观点和方针,有些当年虽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但在改革开放时期却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1960-1964年人口大量减少
历史原因得到进一步详细分析
有学者考察1959年以前人口迁移中的重报虚报户籍人口、因户籍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死亡漏报,1960年前后实施《户口登记条例》和1964年进行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中上述虚假户籍人口被注销,以及1960年到1963年间开展的大规模精减市镇人口中产生的漏报户籍人口等情况,算出1960-1964年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不考虑自然增长)减少了3394万,其中包括1162万重报虚报户籍人口被注销,750万死亡漏报人口被注销,1482万户籍人口被漏报。这是这一期间户籍统计人口数大量减少的真正原因。这些减少都仅仅是统计数字的减少,并不是这一时期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这些减少与这一期间我国实际人口的变化没有关系,更不是由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据此,“饿死三千万”不是事实。
不仅如此,这一观点还认为,三年困难时期,我国一些地区确实出现了“营养性死亡”现象,而“饿死”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营养性死亡”,既是天灾,也是人祸。
“国史理论”揭示什么是国史及其如何发展
“国史研究理论”回答如何认识和研究国史
有学者认为,人们认识和研究国史,既可以形成“国史理论”,也可以形成“国史研究理论”。这两种理论形态相互联系,但在内涵、意义与作用上又有所不同。“国史理论”主要揭示什么是国史及其如何发展,“国史研究理论”则要解决的是如何认识和研究国史。
有学者分析,“国史理论”是关于国史上社会矛盾关系及其变化发展的带有规律性的思想认识成果,包括国史发展的主题与主线、动力与条件、内涵与本质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国史研究理论”是关于国史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它既包括国史观,又包括国史史料学、编纂学、史学史以及一系列以史论结合为特点的研究方法。
(作者宋月红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新闻传播学篇
群众路线是新闻工作的灵魂
人民群众是新闻的认识源泉
有学者认为,群众路线是新闻工作的灵魂,更是新闻工作的生命线。在今天的信息化时代,新闻工作领域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内涵也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予以充实和创新。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才能改正浮躁习气和不接地气的毛病,才能切实做好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双向循环往复。
也有学者认为,群众是新闻的认识源泉,生动、丰富、具体的新闻原料都来自于群众,将新闻之根深深扎于人民群众实践的土壤之中,才能使新闻之树常青。同时,人民群众又是新闻的接受主体,新闻工作具有宣传群众、动员群众、引导群众的功能。具体到群众路线的践行上,新闻宣传报道要把握立足点、选好结合点、找准切入点。
深入阐发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
厘清新闻宣传指导思想的困惑
有学者认为,从理论来源上说,党性和人民性概念原本各有其使用范围,党性来源于政党,是可能会消失的,但是人民是永恒存在的,人民离开了政党是可以存在的,因此二者并不能构成一对矛盾范畴。
有更多的学者认为,从本质上讲,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也没有脱离党性的人民性。正视这点,就不会出现“你是替党讲话,还是替老百姓讲话”、“你是站在党的一边,还是站在群众一边”这种将党性和人民性割裂、甚至对立起来的认知错误,从而厘清新闻宣传指导思想的困惑,明确方向、站稳立场,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大数据技术提升受众反馈价值
大数据对媒体的价值不宜高估
“大数据”一词越来越受到关注,它对各行各业将会产生一定的冲击,作为信息传播前沿行业的新闻传媒业,受到大数据技术的冲击和影响到底有多大?这也是今年的一个热点话题。
有学者认为,大数据技术将对媒体现有的新闻生产模式与机制产生影响,它将渗透到新闻生产的核心环节,提升专业媒体的报道水准,提升受众反馈的价值,拓展用户分析广度与深度。
也有学者认为,大数据对媒体的价值不宜高估,因为媒体业缺乏处理大数据的能力。所以媒体业虽受大数据的冲击和影响,但难以出现颠覆性的创新,无法孵化出新的业务形态。
微博服务应优化秩序
微博治理要多元共治
今年,我国的微博用户突破5亿。微博已成为非理性声音和谣言的集散中心,对社会和谐稳定形成了新挑战,因而微博的治理成为研究的热点。
有学者认为,对微博服务要进行严格审批;推行微博实名制;提高互联网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发挥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作用,并从国家文化安全、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微博。
也有学者认为,微博治理应采用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利用微博及时地发布权威真实的信息;要让传统媒体和微博成为辟谣“利器”;加强对微博大V的监管,谨防大V成大谣;加强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等等。(作者黄春平为深圳大学新闻系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