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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制度在权力的笼子里挣扎
成收在《光明日报》刊文说,制度是用来监督、规范、约束和制衡权力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和行使制度时,一定不能无视人情、关系和利益的存在,否则就极易使制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弱化、简化和腐化。
那么,怎样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不任由权力“玩弄”制度呢?除了不断改革完善创新制度,把制度“笼子”编实、编密、编牢固外,当务之急是让制度发挥作用。这就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制度意识。执行者的心理态度对制度执行至关重要。每个人都应当尊重制度、敬畏制度,视制度为“红线”,不能随意对制度权威提出质疑和否定,更不能任意践踏制度;同时还要净化制度执行环境。所谓制度建设,很重要的部分是对现行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要形成遵守制度光荣、违反制度可耻的氛围,使制度真正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从而使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而不会成为少数人贪腐的私器。
用制度管权对付权力随意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周文彰在《深圳特区报》撰文说,权力喜欢随意,随意就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权力随意必然引发很多问题。比如,随意导致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随意导致家长制、高高在上、官僚作风;随意导致搞团团伙伙、打击报复、不公不正;随意导致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等。
对付权力随意,办法之一,就是用制度管权。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斩钉截铁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制度管权之所以成为法治国家制约权力的通行法则,就在于权力运行的所有环节、权力所及的一切领域,以及对掌权用权的所有官员,都有严密的制度规范,权力只能在制度的铁笼里施展拳脚,就像动物园里的老虎只能在铁笼子里发威一样,这样的老虎只能给游人创造愉悦或感叹,而不会导致灾难。制度管权,不仅仅是国家层面要实施的治国大政,也是各级权力机关、各个领导干部的必然选择。
(李 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