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张鹂在《经济日报》撰文指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一是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完善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进一步规范不同层次市场及交易品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明确适合投资者参与的范围和方式。
二是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化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三是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应加大普及证券期货知识力度;中小投资者应当树立理性投资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养成良好的投资习惯,不听信传言,不盲目跟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优化政策环境。财政、税收、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完善交易和分红等相关税费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强化国际监管合作与交流,实现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跨境监管和保护。
新型智库要防止“对立化”和“迎合化”倾向
中国人民大学王文在《人民日报》撰文认为,从属性定位上看,社会对智库与咨询公司、学术机构之间的边界和差异仍然认识不清。智库为决策者提供咨询,但未必与决策者想要的结果一致。在中国,类似“研究院”、“研究中心”的机构等至少有20万家以上,大多属于由财政拨款、有人事编制、以学术特质运营的学术研究机构,但智库本质上是“思想工厂”,需要有基于现实议题的思想生产、组装、销售与反馈的复合功能以及相关架构。在这个架构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增加政策研究的活力,显得非常重要。在思想生产机制相对发达的国家,“为了商业”、“为了学术”、“为了政策”,是咨询公司、学术机构、现代智库相对清晰的三类功能,切不可混为一谈。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既要防止“独立性”的误解而出现与政府“对立化”趋势,也要避免仅为政策出台做注脚的“迎合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