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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工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成就一览
//www.workercn.cn2014-11-19 08:12:30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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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长期以来,各级工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从法律上参与、推动和落实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

  坚持有序参与劳动保障立法和改革决策,源头维护职工基本劳动经济权益。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前提。多年来,各级工会先后参与《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几十项重要民生立法的制定修改,并通过积极向中央报送调研情况、提交两会提案议案、全国政协双周座谈等,努力将职工的诉求体现到国家劳动保障法律和决策中;全面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等一系列重大深化改革决策工作。

  坚持依法督促劳动保障政策落实,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落实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关键。各级工会抓住贯彻实施劳动法律的契机,通过参加联合监察,人大、政协专项检查,社会监督等渠道,督促劳动保障政策落实。积极参与山西黑砖窑、肯德基童工事件等劳动用工焦点事件的妥善处理;主动协商研究最低工资调整,推动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参与有关部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仅2012、2013年就为326万职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87.2亿元;督促职工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开展社会监督,推动中央将600多万关闭破产国企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并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和“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纳入了养老保险,有效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

  坚持有效发挥工会组织优势,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就业和基本生活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工会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是实行国家帮扶制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长期以来,各级工会按照《工会法》《就业促进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密切联系职工、了解基层情况的优势,积极开展就业服务、送温暖和帮扶救助等工作。近10年来实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及各类就业帮扶共3515.5万人次;近20年来筹集送温暖资金527.22亿元,走访困难企业230.4万家,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和农民工12295.7万户次;建立县以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3515个、乡镇街道企业帮扶站点19.8万多个,形成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有机衔接,包括困难帮扶、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维权等方面的长效帮扶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工会要进一步推进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着力维护职工群众核心劳动经济权益,促进职工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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